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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治理整顿方案

  3、大张旗鼓地利用新闻媒介和互联网广泛开展贯彻落实《通知》《办法》的宣传活动,联合发布《关于对“网吧”治理整顿的通告》。
  4、由吉林省通信管理局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专项治理整顿工作会议,在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的基础上,详细落实全省专项治理期间的检查方案。
  (二)全面治理与整顿阶段
  1、本次清理整顿工作采取重点整治和普遍整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问题比较突出或社会反响比较大的地区,采取各部门联合集中整治的方式进行;其他地区则由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按照整治要求进行整治。
  2、本次治理整顿活动的实施步骤:
  (1)从4月20日开始,由各市(州)、县(市)相关部门按照省“网吧”专项治理方案、整治标准和要求,对本辖区内的“网吧”开展边检查、边登记、边处理工作,并将检查结果与5月31日报省“网吧”专项治理协调工作办公室。
  (2)根据前一阶段检查的情况,召开会议,对“网吧”检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并从6月1日至6月10日,由省“网吧”专项治理协调工作办公室组织一次对省内各地(市)州、县“网吧”的联合检查。
  (3)从6月11日开始,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根据重新登记的情况,对符合条件的“网吧”换发相应的证照;对证照不齐、不符合整标准的限期(1个月)停业整改;限期停业整改仍未通过审核的,相关单位要责令其关闭,并吊销《吉林省互联网上网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吉林省公共信息网络安全合格证》和《工商营业执照》。
  3、在本次清理整顿活动中,“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反《办法》有关规定的,不仅要追究经营者的责任,根据不同情况,还要追究审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将根据《办法》规定的相关条款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4、省通信管理局、公安机关、文化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办法》在省“网吧”专项治理协调工作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密切配合,严禁越权执法、重复执法,对在治理整顿期间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沟通,并通报有关情况。
  5、在清理整顿期间,各相关单位一律停止办理新的“网吧”的审批发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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