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治理整顿方案
(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省文化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1年4月20日)
为切实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以下简称“网吧”)的管理,规范“网吧”的经营行为,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业务健康发展,保护上网用户的合法权益,打击和遏制“网吧”中违规、违法行为,彻底根治互联网上网服务活动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和《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江泽民同志“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的指示精神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针,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对“网吧”进行清理整顿的重要意义,以对党和对广大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青少年身心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大局出发,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采取措施,按照
《办法》规定,切实做好清理整顿工作。
二、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
工作目标是:通过治理整顿,保护合法的、取缔非法的“网吧”,彻底改变违法、违规、无序经营的混乱局面,使互联网上网服务业务得到健康、有序的发展。
治理整顿的重点是:治乱治散,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重新清理登记;解决经营场所过多过乱问题;证照不全或无照经营问题;浏览含有色情、赌博、暴力、愚昧迷信内容问题;以“网吧”名义从事含有不健康内容的电脑游戏经营活动问题;非法定节假日接纳未成年人问题;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问题等。
三、整治标准
(一)“一证一照一函一书”齐全,即:《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许可证》(暂为批函)、《吉林省公共信息网络安全合格证》、《工商营业执照》、《互联网信息服务责任书》。并应悬挂或上墙于明显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