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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城市形象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此项工作由市工商局、城管办、规划国土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特区外由宝安、龙岗区政府协办。
  4.设置富有文化内涵的城市建筑小品。结合自然环境和街区条件,在市内主要街道、绿地设置有较高欣赏价值的雕塑艺术品,或设置较高品位的园林小景,改造与周围环境不协调的绿篱、围栏和台阶等。
  此项工作由市规划国土局负责,各区政府、市城管办协办。
  5.彻底清除乱张贴乱涂画。2001年底,基本做到市中心区、深南大道、滨河大道、笋岗路、上步路、红岭路、人民南路、和平路、建设路、东门路、皇岗口岸、罗湖口岸、深圳机场、深圳火车站进出口处及周围无乱张贴、乱涂画现象。2002年底做到市区,宝安、龙岗城区及各镇政府所在区域无乱张贴、乱涂画。
  此项工作由各区政府负责,市城管办协办。
  6.整治沿街车辆修理店、洗车场及停车场。
  此项工作分别由市运输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各区政府、市城管办、工商局协办。
  (七)拆除违章建筑
  1.开展全市性的清拆违法建筑大行动。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坚决查处违法建筑的决定》,对1999年3月5日后非法兴建的私房、厂房、商铺和临时建筑予以清拆。2001年重点拆除福田中心区、主干道及高速公路、快速干道两侧、各口岸区域周围和深圳水库、西丽水库、石岩水库、铁岗水库源一级保护区内的违章建筑,包括各类窝棚、简易门店、废品收购站等。
  此项工作由市规划国土局牵头,各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市公安局协办。
  2.整治预留地和待建地。对由于种种原因未按时施工或停工的预留地、待建地要全部进行绿化或简易绿化。
  此项工作由市规划国土局牵头,各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八)美化城门关口
  1.一、二线口岸形象建设。完成罗湖口岸联检大楼、文锦渡口岸的旅检场地和沙湾盐田检查站的改造,提高一线各口岸和二级各检查站的绿化、美化档次,拆除口岸、检查站区域的违法建筑和临时搭建,确保口岸畅通有序。
  此项工作由市口岸办负责,市规划国土局、深圳武警指挥部协办。
  2.公共场所和窗口单位形象建设。彻底拆除机场、火车站、汽车站、港口及其周边的违章搭建,提高窗口单位的“净化、绿化、美化、亮化”水平。
  此项工作由市运输局负责,各区政府、市规划国土局协办。
  3.交通干道形象整洁。搞好广深、梅观、惠盐、盐坝高速公路和107、205国道深圳段,以及机荷高速公路的环境整治和管理,提高净化、绿化、美化水平。
  此项工作由市运输局负责,各区政府、市规划国土局协办。
  4.搞好深圳与东莞、惠州接壤区域的市容市貌整治工作,营造美丽的城门形象。
  此项工作由宝安、龙岗区政府负责。
  (九)搞好城市环境卫生
  1.全面提高辖区卫生水平。落实辖区管理责任制,提高清扫保洁水平,确保辖区内无卫生死角和暴露垃圾。完成电缆沟及排水沟的整治。提高各类市场的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宾馆、酒楼(餐厅)、食品仓库落实防鼠防蝇设施。垃圾桶点、垃圾转运站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特区内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保持100%,特区外达到80%以上。
  此项工作由各区政府负责,市规划国土局、运输局、城管办、贸发局和深圳供电局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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