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2月1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1日)废止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卷烟市场整顿工作的通知
(鄂政发〔2001〕11号 2001年2月28日)
2000年,全省卷烟市场整顿工作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取得了显著成果。省产烟市场占有率明显提高,省内卷烟销量、工商税利都有较大幅度增长。但是,整顿工作发展不平衡,少数地区的治理成效不明显,非法经营卷烟、制售假冒商标卷烟现象仍然比较严重。为巩固治理整顿成果,进一步扩大战果,省政府决定,2001年在全省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卷烟市场整顿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卷烟市场整顿工作的重要性
制售假冒商标卷烟和非法经营卷烟的违法行为,严重地扰乱了经济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侵犯了消费者利益,同时还滋生腐败,败坏社会风气。整顿卷烟市场是维护国家烟草专卖制度,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需要,也是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举措。各地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依法治省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抓好卷烟市场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整顿工作的落实。
二、进一步加大力度,务求整顿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省政府要求,2001年省内卷烟销量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15万箱,卷烟单箱平均积累增长10%,税利突破40亿元大关。为全面完成这一目标任务,各地各部门必须上下联动,齐心协力,加大“四个力度”,净化卷烟销售市场,提高省产烟的销量。
(一)进一步加大卷烟打假的力度。卷烟打假是全国开展的联合打假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卷烟打假工作,特别是制假、售假案件多发的地区,当地政府要组织烟草、公安、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严密监控,发现苗头,一查到底;对制造假冒商标卷烟的地下窝点,要坚决端掉,并对制假售假违法分子绳之以法。对包庇、纵容、参与制假活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要从严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