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一)抓紧清理现有的规章制度。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要组织力量,对有形建筑市场和招投标工作的现有法规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通过清理,要提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法规制度的具体意见。
(二)抓紧修订重要的规章制度。市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修订完善广州市《建筑工程招标实施办法》、《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细则》、《建设工程交易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比办法》、《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度。
(三)抓紧建立急需的规章制度。根据当前市场运作和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抓紧制订关于《加强有形建筑市场监督工作的措施》、《对专家实行动态管理的规定》、《对评委资格审查的规定》、《建设工程招标人交易行为的规定》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市场运作和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三、管好市场重要环节
(一)加强工程进场管理。对于应进交易中心招投标的建设工程,特别是专业工程,要研究制订相应的措施,严格招投标纪律,保证全部进场交易。对此,建设单位特别是专业工程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给予大力支持。政府有关行政部门要加强协调,促进上述工程进场交易。
(二)加强投标资格管理。要改变目前采用“摇珠”选定投标队伍的做法,采用在资格预审中择优的办法确定投标队伍。要正确处理鼓励先进与遵守市场规划的关系,积极探索奖励优质工程的新办法。
(三)加强评标工作管理。招投标管理部门要针对评标工作暴露的问题,根据各类工程的不同特点,抓紧制订几种科学合理、严密细致、切实可行的评标办法,供交易中心选用。要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程序,严格招投标文件的审查,防止违规违章问题的发生。
(四)加强评标专家管理。严格规定专家入库的条件,保证各种类型专家的素质,并做到合理配备。加强对专家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业务素质。强化对专家的动态管理,建立专家评标档案和违规处罚规定,定期考核,“择优淘劣”,确保专家公正评标。
(五)加强业主行为管理。在保证实行业主负责制的前提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业主单位的主管部门要规范业主的交易行为,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严格管理,预防业主违规行为。
四、强化市场运作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