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规范

  4707.9000 回收(废碎)的其他纸或纸板,包括未分选的
  第五类:纺织品废物
  5202.1000 废棉纱线(包括废棉线)
  5202.9000 其它废棉
  5505.1000 合成纤维废料
  5505.2000 人造纤维废料
  第六类:贱金属及其制品的废碎料
  7204.1000 铸铁废碎料
  7204.2100 不锈钢钢铁废碎料
  7204.2900 其他合金钢废碎料
  7204.3000 镀锡钢铁废碎料
  7204.4100 车、刨、铣、磨、锯、锉、剪、冲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钢铁废碎料,不论是否成捆
  7204.4900 未列名钢铁废碎料(含废铁轨、废钢轨等)
  7204.5000 供再熔的碎料钢铁锭(含废机床、废机车、废机车头等)
  7401.1000 铜锍
  7401.2000 沉积铜
  7404.0000 铜废碎料
  7602.0000 铝废碎料
  7503.0000 镍废碎料
  7902.0000 锌废碎料
  8002.0000 锡废碎料
  8103.0000 钽废碎料
  第七类:各种废旧五金、电机、电器产品
  废五金电器、废电机、废电线电缆
  第八类:废运输设备
  8908.0000 供拆卸的船舶及其他浮动结构体
  第九类:特殊需进口的废物
  第十类:塑料的废碎料及下脚料
  3915.1000 乙烯聚合物的废碎料及下脚料
  3915.2000 苯乙烯聚合物的废碎料及下脚料
  3915.3000 氯乙烯聚合物的废碎料及下脚料
  3915.9000 其他塑料的废碎料及下脚料
  二、第七类废物商品编号为铜废碎料(7404.0000)、铝废碎料(7602.0000)的编号。
  第七类废物不包括废电视机及显象管、废电冰箱(柜)、废空调器(柜)、废微波炉、废计算机(含显示器、显示管及线路板)、废复印机、废摄(录)像机、废电饭煲、废游戏机(加工贸易除外)、废有线电话机等。
  三、第十类废物塑料的废碎料及下脚料是指塑料及塑料制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边角料和残次品,并包括经过清洗、加工后的单一成分的热塑性塑料(片状、块状、粒状和粉状)。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