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增加居民收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不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特别是广大农民和城市低收入者的收入。要积极发展生产,拓展收入渠道,适当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加职工工资,提高公职人员工资水平。加大清理各种乱集资、乱收费、乱摊派,切实减轻城乡居民负担。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建立健全收入分配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督和管理。保护合法收入,整顿不合理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防止收入分配差距过分扩大。
改善居民消费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清理各种限制消费的政策。推行个人信用制度,进一步拓宽消费信贷领域。扩大消费领域,优化消费结构,促进居民消费升级。在进一步提高居民吃穿用等基本消费水平的基础上,大力改善居民居住和出行条件,提高住房质量,改善居住环境,大力发展公共交通,鼓励轿车进入家庭。提高电话普及率、有线电话入户率、计算机普及率。增加居民闲暇时间,满足居民各种服务性消费需求。全面完成农村电网改造,提高通电质量,逐步降低电价。加大农村道路改造力度,实现行政村通汽车。增强农村生活用水保障能力,改善供水质量,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大力发展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卫生监督、义务教育、公共文化、公共安全等基本公共服务。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医疗服务、预防保健、卫生监督执法体系,保证居民基本卫生需求,逐步满足多层次需求。合理配置卫生资源,重点加强农村卫生、预防保健、重要疾病控制和中医药,积极发展民族医药,提高农村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水平。加强农村基础卫生设施建设,继续抓好乡镇卫生院和贫困县县医院改造建设工程,加强重点疫区防疫站建设。稳步发展农村合作医疗,推进农民健康工程,努力解决农民基本医疗问题。加快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提高农村居民文明水平和生活质量。城镇力争基本建成社区卫生机构、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合理分工的体系框架。引入竞争机制,加强医学科学研究和重点学科建设,提高医疗机构供给能力、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药品监督,整顿药品市场秩序。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重点建设南宁、桂林体育中心。大力开展群众体育,重点发展农村和社区体育,增强人民体制,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大力发展体育产业。发展地震、气象事业,建立健全灾情监测预报、灾害预防和紧急救援体系,加强防灾救灾安全网建设,提高防灾减灾的综合能力。发展测绘事业,加强基础测绘工作。加强劳动安全保护。强化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社会养老托幼、休闲保健、文化娱乐、教育培训等各种便民服务。
第二十八章 继续抓好扶贫,巩固和发展扶贫成果
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以巩固温饱成果、脱贫奔小康为目标,以尽快解决特困人口温饱问题、提高脱困群众收入水平和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继续做好贫困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境地区和特困地区的扶贫工作,切实解决非贫困县贫困群众和水库淹没区、移民搬迁区贫困群众的脱贫问题。到2005年,贫困地区人均实现稳产林果或经济作物1亩以上,户均有1 ̄2项稳定的养殖或加工收入,贫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人口素质和科技水平有新的提高,为进而达到小康生活水平创造良好的条件。要进一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增加扶贫投入。搞好以工代赈,加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重点抓好地头水柜、小山塘、小水库等水利设施建设,巩固完善村级屯级道路,抓好村屯通电、通广播电视、通讯、村卫生所、安全卫生用水建设。继续对生存条件恶劣、自然资源贫乏地区的特困人口进行异地安置和异地开发。大力组织贫困地区劳务输出,促进外出劳务人员在外地稳定就业。继续帮助贫困地区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及种养业,发展特色经济。大力开展生态扶贫和科教扶贫,建设一批不同类型的扶贫示范区。扩大小额信贷扶贫规模。加大贫困地区对外开放力度,扩大与国际组织在扶贫开发领域的合作,加强外资扶贫项目管理。继续开展对口扶贫和社会扶贫。实施边境地区建设大会战工程,加快边境地区道路、饮水、通电、通话、通广播电视和文教卫生建设。加快边境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发展边境贸易和边境旅游。支持兴边富民及沿边城镇形象工程建设。
第九篇 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
第二十九章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切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要,全面提高全区各族人民的综合素质,增强民族团结,稳定和繁荣边疆,为广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不懈地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教育,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形成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努力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思想道德体系。正确认识国情、区情,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大力倡导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特别是加强青少年的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教育,重视对社会思潮及其表现形式的研究和有效引导。加强对新闻舆论、国民教育、社会文化、休闲娱乐等各种思想文化阵地尤其是新闻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加强科普宣传,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深入扎实地开展多种形式、生动活泼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进一步树立“改革开放、文明礼貌、办事认真、奋勇争先”的广西新形象。
努力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方针,以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为中心,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吸收外国文化的有益成果,全面提高全社会文化生活质量。坚持新闻舆论的正确导向,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各项事业。继续实行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增加政府对重要新闻媒体和公益文化事业的投入,重点抓好广西文化艺术中心等城市标志性文化设施和农村文化馆、图书馆建设。继续实施“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提高广播电视覆盖水平,推进广播电视数字化。加强对外文化交流,保护优秀民族文化遗产,积极发展图书、文物、博物、档案和地方志事业。
建立科学、高效的文化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灵活高效的管理体制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加强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推动文化相关产业发展。
第三十章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继续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全面推行依法治桂,把民主和法制建设提高到新水平。
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进一步改进政府工作,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加强城乡基层政权机关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扩大公民的有序的政治参与,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完善村民自治,加强社区民主建设,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扩大基层民主,实行政务、厂务、村务公开。
加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法规建设。要从实际出发,把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决策紧密结合起来,突出经济立法,推动和保障民族经济发展。加快政府行政管理立法,推进政府工作法制化,从严治政,依法行政。推进司法改革,完善司法保障,强化司法监督,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加强政务监督,使廉政建设法制化。制定和实施新的普法规划,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各族人民的法律素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完善法律监督机制,保障公正司法。
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严防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和邪教组织活动。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经济、行政、法律、文化、教育手段,坚持“打、防、教、管、建、改”相结合,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防范网络,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和黑、恶势力,坚决开展扫除“黄、赌、毒、拐”等社会丑恶现象,打击走私活动。加强国防动员体系建设,做好民兵预备役工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工作机制。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
第十篇 规划实施
第三十一章 集中力量建设一批重大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