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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通知

  形成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体制环境。要转变观念,突破体制障碍,打破部门垄断,放宽市场准入。加快适宜产业化经营的社会事业改革进程,实行政企分开、企业与事业分开、营利性机构与非营利性机构分开。加快机关、学校、医院和企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的社会化,逐步改组为独立的法人企业。推进内外贸、物资、供销、粮食等流通体制改革,增强流通企业活力。加强政策引导,完善配套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创办和发展服务业,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拓宽服务业融资渠道。
  第六章 培育信息产业,加速推进信息化
  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是覆盖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按照应用主导、面向市场、网络共建、资源共享、技术创新、竞争开放的发展思路,加速推进信息化,实现我区信息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统筹规划、统一管理、联合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原则,建设和发展我区的信息网络体系,形成以光纤传输、微波传输、卫星传输相互配套的宽带高速信息传输主干网。积极配合国家“八纵八横”主干光缆网建设,加快用户接入网建设,扩大利用互联网的范围,促进电信、电视、计算机三网融合。建设南宁信息港,加快广西互联网络中心的建设与完善,形成以南宁为中心,联接区内外,覆盖全区大中城市的多层次、高速宽带的信息传输网,实现区内各类计算机专业网络本地互联。根据大西南地区社会经济交往的发展要求,积极建设区域性的信息网络交换平台,把我区建设成为大西南信息传输交换中心。加快建设政务和各种专用信息网。发展移动通信网、无线互联和空间地理信息网。继续提高城乡电话普及率。
  广泛应用信息技术,提高全社会计算机与网络的普及和应用程度,加强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高工艺水平和管理水平。建设信息化带动工业示范城市,推动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的信息化进程,大力推广计算机辅助设计、制造和测试、数字控制技术的应用,提高工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强化信息技术对农业生产、管理和农产品流通的作用。创造条件发展电子商务。广泛运用数字网络技术,推进政府行政管理、社会公共服务信息化。促进信息产业与文化、教育产业相结合。建设基础设施数据库、公共信息资源交换中心和资源服务网,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在制造业、农业、旅游、教育、医疗、公共图书馆、资源数据库和城市住宅小区等方面,建设一批信息化示范工程。加大信息知识推广力度,尤其要在各级各类学校中积极推广计算机应用教育,在全社会普及信息化知识和技能。
  加快发展信息产业。加强先进信息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重点发展通信产品、光纤及网络接入设备、数字视听设备、新型电子元器件和显示器件等,提高生产制造能力和信息化装备及系统集成能力,重点支持一批信息产业项目的建设。大力发展软件产业,以改造提高传统产业、发展服务业和推动社会信息化为方向,开发各类应用软件和系统,重点扶持桂林、南宁和北海软件园发展,加快桂林信息化试点城市和电子城的建设。重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将信息化纳入法制化轨道。强化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体系。
  第七章 积极推进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共同进步
  加快城镇化进程,转移农村人口,可以为经济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和持久的动力,是优化城乡经济结构,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要不失时机地实施城镇化战略。推进城镇化,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资源环境条件相适应,遵循规律,因势利导,循序渐进,积极稳妥;要按照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发展程度,从实际出发,走符合广西区情、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多样化城镇化道路,逐步形成分工有序、功能互补、布局合理、结构协调的城镇体系,不断提高城镇化水平。
  立足现有基础,不断壮大城市综合实力,增强城市集聚和辐射带动能力。要突出特色,完善功能,适当扩大规模,提高城市规划、建设和综合管理水平。重点抓好以南宁市为核心城市的南北钦防城市群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全区城镇化、现代化建设中的带动作用。切实抓好其他自治区辖市和地区行署所在地城市的发展,使之成为区域中心城市。按照各县城总体规划,加强县城的基础设施和公益性设施建设,增强其对县域经济的辐射功能。对部分基础好、潜力大、区位优势和经济优势明显的县城要加快发展,使之充分发挥地域性经济文化中心的作用。在加强规划、合理布局的前提下,积极发展小城镇,重点发展建制镇,努力发展小集镇,把引导乡镇企业合理集聚、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与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城镇经济,繁荣小城镇经济,形成产业比较优势,提高城镇吸纳就业能力。“十五”期间,全区重点建设200个2万人口以上、设施配套、各具特色的小城镇。用十年时间,将区位优势和经济优势比较明显的若干个建制镇,特别是县城发展成小城市。抓好农村村屯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加快沿主要交通干线城镇的发展,进一步优化城镇布局。区域主导产业新建项目主要布局在交通沿线上的城镇。在全区形成若干条以线串点,以点带面,点线结合的城镇带和经济带。
  适应推进城镇化进程的要求,重点加强全区大中城市、县城和主要建制镇的供排水、交通、能源、信息、防灾减灾等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城镇居住、社会公共服务、社区服务等功能。以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为中心,加强城镇生态建设和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改善城镇环境。加强城镇规划、设计、建设及综合管理,形成各具特色的城市风格。重视对流动人口的引导和管理,全面提高城镇管理水平。
  消除阻碍城镇化的体制和政策障碍。打破城乡分割体制,形成城乡人口有序流动的机制,改革小城镇户籍制度,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型城乡关系。积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乡、地区间的有序流动,取消对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就业的不合理限制。改革完善城镇用地制度,调整土地利用结构,盘活土地存量,在保护耕地和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妥善解决城镇建设用地。要广辟投融资渠道,建立城镇建设投融资新体制,形成城镇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格局。鼓励企业和城乡居民投资,在政府引导下主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设小城镇。尽快形成符合小城镇经济社会特点的行政管理体制。加强政策协调,改进城镇化的宏观管理。
  第八章 实施区域经济战略,大力发展特色经济
  “十五”期间,要全面启动和实施五大经济区发展规划,按各经济区的功能定位和分工,充分发挥优势,发展特色经济,建设一批支撑区域主导产业形成的重大项目,到“十五”期末,全区初步形成桂南、桂中、桂北、桂东、桂西五个优势互补、相互涵盖、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协调发展的区域经济格局。
  桂南沿海经济区,要围绕形成南贵昆经济带的要求,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发展港口经济、海洋产业、现代农业、以生物工程为重点的高新技术产业以及商贸、旅游、信息等服务业,加快临海工业园和港口建设,成为全区对外开放的龙头。桂北经济区,要发挥旅游资源和农林资源优势,发展旅游业和现代农林业以及电子、信息、生物制药、新材料和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建设桂林电子城,重点发展光纤、数字、微波等通信产品,大幅度提高旅游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使之成为带动经济区发展的主导产业。桂中经济区,要发挥工业基础较好的优势,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引进外资和技术嫁接改造传统工业,培育以新材料为重点的高新技术产业,增强市场竞争力,重点发展汽车、有色金属、机械制造、水泥、冶金、制糖、日化等工业,大力开发新产品,形成具有特色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工业经济体系。桂东经济区,要发挥“承东启西”作用,积极接纳粤港澳经济辐射和产业转移,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乡镇工业和外向型加工贸易业。桂西经济区,要合理开发利用矿产和水能等优势资源,加快有色金属工业基地和水电基地建设,发展制糖工业和有特色的山地种养及加工业。
  为促进区域特色经济的形成和发展,自治区要在坚持统筹规划的基础上,分类指导,通过实施区域经济规划,引导区域布局合理化,支持建设一批能够支撑各经济区主导产业形成的重大项目,鼓励各经济区发展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和产品,促进各经济区发展特色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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