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整顿道路交通秩序,打击车匪路霸,确保运输安全
公安部门要在交通、建设等部门的积极配合下,集中力量整顿道路交通秩序,对车辆违章超载运行等妨害行驶安全的行为从严查处;要加大对汽车客运站周围及运输干线的交通秩序、治安秩序的整顿力度,特别加大对车匪路霸、路边店强迫旅客途中用餐等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运输安全。
三、清理整顿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省交通厅牵头负责全省清理整顿道路客货运输秩序工作,并加强对市县清理整顿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争取配合和支持。市、县人民政府要按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清理整顿道路客货运输秩序实施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建设、财政、物价、公安等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并积极配合做好清理整顿工作;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运政管理机构要加强对清理整顿道路客货运输循序的领导,实行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要抓清理整顿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落实,要将清理整顿的目标、任务、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和人员。
(二)工作安排
1.全省道路客货运输秩序清理整顿工作拟分三个阶段进行。
1月至3月为组织准备和宣传动员阶段。主要任务:认真学习和领会国办发〔2000〕74号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办法,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4月至8月底为清理整顿阶段。主要任务:按照国办发〔2000〕74号文件精神,结合道路运输市场管理年活动,扎扎实实开展清理整顿工作,基本完成清理整顿的主要任务。
9月至10月上旬为检查总结阶段。各设区市对本辖区清理整顿工作全面进行自查总结,要针对本辖区道路运输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10月中旬向省交通厅报总结材料,10月底由省交通厅牵头组织检查验收。
2.要组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政管理机构以及运输企业、经营业户认真学习清理整顿道路客货运输秩序有关文件,使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和广大从业人员了解清理整顿工作,参与和支持清理整顿工作。要动员新闻媒体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宣传清理整顿的政策法规,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3.各地要以“加强管理,规范行为,健全机制,确保有序”为主题,以清理整顿道路客货运输秩序为主线开展道路运输市场管理年活动。充分认识清理整顿道路客货运输秩序的重要意义,要将道路运输市场存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全面开展清理整顿工作,同时针对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在清理整顿过程中解决几个“老大难”问题,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