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等部门关于清理整顿道路客货运输秩序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等部门
 关于清理整顿道路客货运输秩序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赣府厅发〔2001〕28号 2001年3月2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交通厅、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公安厅《关于清理整顿道路客货运输秩序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清理整顿道路客货运输秩序工作的实施意见
      (省交通厅、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公安厅
             二00一年二月一日)

  近年来,我省道路客货运输发展十分迅速,年完成的客货运量在各种运输方式中所占比重均在80%以上,在我省综合运输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日益突出,对促进我省经济发展,方便人民生活,解决城乡人口就业,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当前我省道路运输业也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一是收费项目繁多,个别地方对客货运线路和出租车经营权随意有偿转让,使企业和从业人员不堪重负;二是非法营运屡禁不止,运输秩序较乱,严重损害了合法经营者的权益;三是一些经营者经营行为不规范,存在粗暴待客和乱收费、乱要价等现象,运输服务质量不尽人意;四是车辆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现象仍比较严重,道路交通伤亡事故不断,一些路段车匪路霸违法犯罪活动仍有发生。这些问题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损失,严重影响了我省道路客货运输的秩序,损害了行业的整体形象。
  道路运输是我省主要的运输方式,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行业,清理整顿我省道路运输秩序,对于方便人民安全旅行,促进物资流通,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清理整顿道路客货运输秩序的重要性,切实采有效措施整治好道路客货运输秩序。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道路客货运输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74号)精神,搞好我省清理整顿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清理整顿的主要任务和基本目标
  (一)主要任务
  根据改革、发展、稳定相结合和减轻企业负担的原则,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针对当前道路客货运输存在的突出问题,清理对车辆和道路客货运输企业的各类收费项目,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减轻经营者的负担;整顿营运秩序,加强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打击非法营运和车匪路霸,为经营者创造公开、公平、规范有序的竞争环境;确保运输安全,提高运输服务质量和水平,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二)基本目标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