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安全技防产品生产企业资格
依据:国家质量技监局、公安部《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管理办法》
14.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单位、施工企业资格
依据:公安部《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15.运载超限物品及危险物品
依据: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16.汽车改型和改变燃料种类
依据:公安部《
机动车注册登记工作规范》
17.汽车延缓报废
依据:公安部《汽车报废标准》
18.中国公民因私出国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
19.中国公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地区
依据:国务院《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暂行管理办法》
20.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
依据:国务院《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21.卫生部建立自愿戒毒医疗场所
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全国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九五’期间加强禁毒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22.麻黄素运输许可
依据:公安部《
麻黄素运输许可证管理规定》
23.外国人来赣定居签证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
24.初次申请大型客车学习驾驶证
依据: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
25.设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
依据:公安部《
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站管理办法》
26.开办旧机动车交易市场
依据:《
江西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
27.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燃放及其原材料的储存、经营、运输许可
依据:《
江西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
二、核准8项
1.进口机动车初次登记
依据:公安部《进口机动车登记审批管理规定》
2.进口机动车转籍过户登记
依据:公安部《进口机动车登记审批管理规定》
3.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依据: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4.申领机动车号牌
依据: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5.核发机动车行驶证
依据: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6.核发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
依据:公安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7.核发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
依据:公安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8.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文件
依据:公安部《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三、审核1项
1.公民恢复、加入、退出中国国籍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四、备案2项
1.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登记
依据:国务院《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
2.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登记
依据:公安部《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省民政厅
一、审批8项
1.婚姻介绍机构的设立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涉外婚姻介绍所管理的通知》
2.社会福利机构的设立
依据:民政部《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3.新建、迁建、扩建烈士纪念建筑物
依据:民政部《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办法》
4.城镇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跨省易地安置
依据:《江西省实施〈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细则》
5.社会团体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
依据:国务院《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6.地方性基金会的设立
依据:国务院《
基金会管理办法》
7.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
依据:国务院《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8.建设公墓
依据:国务院《
殡葬管理条例》
二、核准3项
1.涉外收养登记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2.新办社会福利企业
依据:民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利企业行政监督严格检查清理假冒福利企业的通知》
3.革命伤残人员等级评定
依据:民政部《
伤残抚恤管理暂行办法》
三、审核3项
1.追认革命烈士
依据:国务院《
革命烈士褒扬条例》
2.确认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重点保护单位
依据:省政府《江西省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管理办法》
3.省内著名的或涉及两个以上设区市的实体名称
依据:国务院《
地名管理条例》、省政府《江西省地名管理规定》
四、备案2项
1.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名称
依据:《江西省地名管理规定》
2.依照法律、法规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
依据:国务院《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省司法厅
一、审批1项
1.涉外公证业务
依据:司法部《
公证处办理涉外公证业务暂行管理办法》
二、核准7项
1.公证员资格及注册
依据:司法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员注册管理办法》
2.公证处的设立及年检
依据: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有关问题的复函》
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
依据:司法部《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4.仲裁委员会的设立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5.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登记
依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司法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6.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变更、注销及年度注册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7.司法鉴定人员资格
依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司法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审核2项
1.申领律师执业证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2.律师事务所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四、备案2项
1.基层法律服务所登记
依据:司法部《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
2.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登记
依据:司法部《关于转发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律师事务所、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脱钩改制有关问题答复意见的函〉的通知》
省财政厅
一、审批11项
1.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立项
依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
2.彩票发行和销售方案
依据:
财政部《关于接收彩票监管职能有关事项的通知》
3.超出规定范围增加农业特产税征税品目
依据:省政府《江西省征收农业特产税实施办法》
4.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合并、终止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5.代理记帐机构的设立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
代理记帐管理暂行办法》
6.财政性资金安全的基建项目预(结)算和竣工决算
依据:
财政部《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
7.资产评估机构的设立
依据:财政部《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
8.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
依据:
财政部《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9.省属国有企业改制、兼并、破产总体方案和财产清查结果
依据:财政部《
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
企业兼并有关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
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
10.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所得税前回收投资
依据:财政部《关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回收投资审批权限问题的通知》
11.国有资产评估立项、确认
依据:国务院《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二、核准8项
1.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
依据:原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2.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依据:国务院《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
3.因公临时出国人员使用外汇
依据: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临时出国人员用汇财政管理的报告〉的通知》
4.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依据: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5.省属国有工业企业变更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
依据:
财政部《工业企业财务制度》
6.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基金专用帐户的设立
依据: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设立住房基金专用帐户的通知》
7.地方金融企业费用率(费用总额指标)的核定
依据:
财政部《金融企业费用专户管理办法》
8.省直单位自筹基建资金的审查核定
依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通知》
三、审核2项
1.耕地占用税减免
依据:
财政部《关于耕地占用税减免管理的暂行规定》
2.农业税减免
依据:国务院《
农业税条例》
四、备案1项
1.省属国有企业工效挂钩方案
依据:原劳动部、
财政部《关于改进完善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的通知》
省人事厅
一、审批1项
1.录用国家公务员
依据:人事部《
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
二、核准2项
1.核发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证书
依据:
人事部《关于加强职称评聘和考试工作中证书管理的通知》
2.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
依据:《
江西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
省劳动保障厅
一、审批7项
1.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设立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原劳动部《关于颁发〈
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的通知》
2.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机构
依据:国务院《
社会力量办学条例》
3.职业介绍机构的设立
依据:《
江西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
4.外国人及港、澳、台居民在赣就业
依据:原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
外经贸部《关于颁发〈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通知》、原劳动部《关于颁发〈
台湾和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的通知》
5.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实施办法》
6.国有企业经营者工资
依据:原劳动部、国家
经贸委《关于加强国有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和企业工资总额管理的通知》
7.技校的开办、撤销及专业、学制的确定
依据:原劳动人事部、原国家教委《
技工学校工作条例》
二、核准6项
1.省直接统筹的企业职工及规定内提前退休工种人员退休
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劳动仲裁员资格认定
依据:《
江西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
3.核发职业资格证书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原劳动部《关于颁发〈
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的通知》
4.核发职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证书
依据:原劳动部《关于颁发〈
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的通知》
5.核发《未成年工登记证》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原劳动部《关于颁发〈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的通知》
6.职业培训机构和技工学校教师上岗资格
依据:原劳动部《关于做好技工学校和就业训练中心及其它职业培训机构教师资格上岗认定工作的通知》
三、审核2项
1.国有企业经营者试行年薪制
依据:原省劳动厅、省财政厅、省经贸委、原省国资局《江西省国有企业经营者实行年薪制试行办法》
2.核发《下岗职工证》
依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四、备案2项
1.劳动集体合同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国有企业工效挂钩方案和工资基金使用计划
依据:原劳动部、
财政部《关于改进完善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的通知》
省国土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