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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我省水利基建工程前期工作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我省水利
 基建工程前期工作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皖水基〔2001〕2号)


各市水利(水电)局,省淮河、长江河道管理局,省驷马山工程管理处、省淠史杭灌区管理总局,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近几年来,随着国家对我省水利基建工程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水利基建工程前期工作的任务也越来越重,经过各地、各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前期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基本满足了我省水利工程建设的需要,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一些项目勘察设计深度不足、基础资料不全,不能满足初步设计审批的要求,既增加了前期工作的周期,也不利于工程建设管理。为切实加强我省水利基建工程前期工作的管理,规范设计文件的编制工作,不断提高勘测设计水平和成果质量,以满足我省水利工程建设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勘察设计资质管理
  各单位在确定承担我省水利基建工程勘察设计任务的勘察设计单位时,要按国家有关规定积极推行招投标制,所选择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具备与工程等级相应的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严禁无证或越级承担勘察设计任务。对不符合勘察设计资质要求的设计成果,省水利厅将不予审批或审查。
  二、精心勘察设计,保证成果质量
  (一)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部颁规程、规范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设计单位要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项目负责人对勘察设计质量负直接责任。
  勘察单位要全面加强对现场踏勘、原始资料收集和成果资料审核等环节的管理,必须对所提供的地质、地震、水文、气象等勘察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设计单位要严格依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设计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进行设计。
  (二)勘测设计单位应按现行的编制规范、规程有关设计文件章节设置和设计内容的具体要求及规定编制设计文件。设计文件中的基础资料、参数选用、方案论证、投资编制、设计附图等须满足设计深度的要求,不得出现缺内容、漏项目、少资料、轻比选的现象。
  河道、堤防工程设计附图应详细完整,主要包括地质剖面图、纵断面图、横断面图、地形图(含堤防带状图)、工程平面总布置图、施工平面布置图(含取、弃土区位置及临时交通位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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