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备安全检测费(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行费字〔1996〕289号)
8、外贸部门(取消3项)
(1)外商投资企业核准费(省财政厅、物价局财综字〔1997〕572号)
(2)最终用户批准证书工本费(已经取消,但在一些地方仍在收取的收费项目)
(3)技术引进批准书工本费(已经取消,但在一些地方仍在收取的收费项目)
9、体育部门(取消1项)
(1)体育设施配套费(已经取消,但在一些地方仍在收取的收费项目)
10、林业部门(取消6项)
(1)荒芜费(省绿委、物价局、财政厅皖绿〔1989〕9号)
(2)绿化费在农村收取部分(已经取消,但在一些地方仍在收取的收费项目)
(3)林业公安被服管理费(已经取消,但在一些地方仍在收取的收费项目)
(4)护林防火附加费(一些地方自行出台的收费项目)
(5)防火基金(一些地方自行出台的收费项目)
(6)木材收购许可证费(一些地方自行出台的收费项目)
11、物价部门(取消1项)
(1)餐饮业评审定级工本费(省物价局皖价行费字〔1996〕299号)
12、海关(取消1项)
(1)国际集装箱手续费(已经取消,但在一些地方仍在收取的收费项目)
13、国土资源部门(取消6项)
(1)地质勘察报告审批费(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1707号)
(2)饮用矿泉水地质勘查评价报告审批费(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1707号)
(3)《地勘单位资格证书》工本费(原地矿部14号令)
(4)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费(省财政厅、土地局、物价局财工字〔1996〕236号)
(5)土地年审费(一些地方自行出台的收费项目)
(6)临时用地管理费(一些地方自行出台的收费项目)
14、广电部门(取消2项)
(1)有线电视省级主、支干网建设及维护资金(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行费字〔1997〕254号)
(2)有线电视台许可证费(已经取消,但在一些地方仍在收取的收费项目)
15、文化部门(取消3项)
(1)等级影院标牌费(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字〔1992〕420号)
(2)文物保护费(一些地方自行出台的收费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