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项目
6.外国、港澳企业在江苏设立代表机构
7.全省有进出口经营权外贸企业改制
(二)保留的审核事项
1.纺配企业投标资格
2.外贸企业核定公司经营进口资格
3.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业务
4.进口机电仪维修站设立、延长
5.供港活大猪生产场供货资格
6.各类型企业进出口经营权,包括私营生产企业、科研院所,流通企业,省、市、县外贸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物资公司,供销企业,连锁企业,外经企业,带料加工企业,生产企业成立进出口公司,企业改制后的经营权更名,流通企业的经营权划转
7.境外贸易机构或代表处的设立(仅指港澳、未建交国家及地区)
8.技术引进和设备合同注册生效证书
9.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及经营权;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名称、类型、股权关系、注册资本减少、经营范围经营地域变更;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换领《批准证书》;
10.我省在境外举办的各类经贸展览活动及参加国际博览会
11.对外承包劳务经营权和经营权的变更、撤销及外经企业年审
12.设立外派劳务培训中心和外派劳务培训合格证的审核、发放及培训中心年审
13.举办境外非贸易性企业、境外加工贸易企业
14.外经企业在境外设立机构
15.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和地区开展互利合作项目立项和出国团组
16.接受多双边援助项目
17.使用援外优惠贷款和援外合资合作项目基金
18.发布招收外派劳务人员广告
19.台湾企业在江苏设立办事处
20.出口退税稽核
21.中央、省级外贸发展基金使用项目
(三)保留的备案事项
1.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设立办事机构
(四)保留的核准事项
1.外商投资企业实行配额管理商品加工贸易合同;外商投资企业加工贸易实行配额管理商品保税料件内销;外商投资企业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实行配额管理商品进口
2.国家鼓励发展的外资项目确认书
3.外商投资企业特定商品进口登记证明签章(有数量限制)
4.出口收汇考核和评定
省海洋与渔业局
一、减少的事项
(一)下放的审批事项
1.“绿色证书”资格
2.市、县级水产种苗质量检验员资质
二、保留的事项
(一)保留的审批事项
1.省管水面、滩涂养殖使用证和省管捕捞渔船、捕捞许可证及渔业专项许可证
2.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需向海洋倾倒废弃物的书面申请
3.海底电缆、管道路由的书面申请
4.中国领海以内的涉外海洋科学研究活动
(二)保留的审核事项
1.水下爆破、勘探、施工作业
2.入海排污口位置选定、海洋废物倾倒区许可、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立项
3.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一级)捕捉、驯养、出售、运输、收购、利用
4.国际鲜销渔船业务运营资格、远洋渔业项目
5.远洋渔业企业资格
6.水产种苗进口免税申请
7.水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
8.渔粉生产许可证换证
9.渔船设计单位、渔船修造企业、船用产品生产企业
10.新建渔用药生产厂或增设渔用药生产车间立项
11.海域使用权
12.水产种苗监测机构的资质
(三)保留的核准事项
1.省发放有关渔业许可证、国际鲜销渔船资格年审、远洋渔业资格年审
2.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二级)捕捉、驯养、出售、运输、收购,利用
3.全省渔业行政执法人员、省级水产种苗质量检验员、渔技推广人员资格
4.“可以对国外交换”的渔业品种资源(需报部的由省初审)
5.渔船检验机构设置、助理验船师,验船员职称、渔船修造企业特殊工种资格;渔船及其船用产品设计图纸、法定检验证书、公正检验证书
6.渔港监督机构的设置、渔港内建设及有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