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消的审批事项
1.实物性租赁业务试点企业
2.煤炭企业民用煤经营
3.省重点企业集团、成长型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列入国家和省导向性计划项目的项目建议书
4.省权限内限额以下、没有土建工程的技术改造项目初步设计
5.全省国有独资公司改制方案
6.对城镇集体企业产权界定、登记工作
7.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和竣工验收
8.汽车延期报废
9.汽车准购证的发放
(二)取消的审核事项
1.部分行业应用科技开发贷款项目
2.行业“管理先进企业”
3.全国行业质量效益型企业
4.年度行业产品质量检验计划
5.行业“省重点保护产品”
6.“省质量管理奖”企业名单
7.省国防科技工业科技进步奖的受理、评审和奖励
8.全国机械行业出口专项技术改造项目
9.省机械系统企业铸锻件、模具产品减免增值税
10.省级机械联合公司年审
11.省各部门、各单位对企业进行评比认定、检查和表彰活动
12.中型工业企业规模
13.蚕茧准运证
14.蚕茧价格
15.新建、扩建缫丝、绢纺加工能力
16.白厂丝、绢丝、加工丝检验代码
17.省级以上名牌产品
18.大型商业网点项目建设
19.外轮港口供应物
20.对物资流通企业的划型认证
22.矿山建筑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和竣工验收
(三)取消的核准事项
1.全省纺织行业安全生产“三无企业”
2.新型干法水泥企业达标达产确认
(四)下放的审批事项
1.限额以下技术改造项目(除国家规定必须由省审批或需国家和省平衡建设条件的以外)
2.限额以下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
3.设立消费品批发市场
4.废旧金属回收企业和废金属准运证
(五)下放的审核事项
1.普通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生产证
(六)改为备案的审批事项
1.市重点企业集团设立
2.省权限内企业利用自有资金购置国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的限额以下项目
3.部分工业品进口计划管理品种
4.国有、集体生产企业进出口经营权
5.省属及跨市国有企业隶属关系变更
二、保留的事项
(一)保留的审批事项
1.国家规定必须由省审批的国内技术改造和借用国外贷款项目、不需国家平衡建设条件的限额以上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国家《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甲)和(乙)》内的限下外商投资项目,限下热电联产项目
2.省级重点技术创新项目、重大装备国产化创新研制项目、省级新产品试产计划,以及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
3.设立石油零售批发企业、拍卖企业、典当企业、旧货市场等特种企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由省公安厅审批)
4.全省民爆器材生产流通管理审批
5.重要工业品进出口计划
(二)保留的审核事项
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和省级企业集团
2.国家级重点技术创新项目、重大装备国产化创新研制项目、国家级新产品试产计划,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国家技术创新试点城市、国家技术创新试点企业
3.生产企业纺织品出口被动配额申请、招标
4.列入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工作计划的兼并破产项目,国有企业利用土地使用权作为股本投入或冲抵企业增资减债方案
5.商业物资企业进出口经营权
6.加工贸易生产能力,境外加工贸易项目
7.国内技术改造限额以上项目(能源、原材料、交通、邮电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其它行业3000万元以上),国家《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乙)内的利用外资投资改造限上项目的建议书;借用国外贷款的限上技改项目;商业领域利用外商投资项目,限上热电联产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