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制定配套改革措施阶段:
1.编制林业分类经营报告和林业分类经营实施方案。应用森林分类区划成果,结合我区社会经济发展对林业的需求,以建立林业两大体系为目标,进行林业分类经营宏观规划,编制全区林业分类经营总报告和林业分类经营实施方案。
2.按照林业分类经营实施方案确定的经营方针、目标、布局和内容,以建立林业分类经营管理的新体制、经营机制、经营方式、组织形式、资金渠道和制度建设等为重点,研究制定深层次的综合配套改革措施。通过对公益林、商品林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与之相适应的经营体制、运营机制,包括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建立,商品林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完成《广西公益林管理与补偿办法(建议稿)》、《广西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若干规定》的起草工作。
以上工作,在2001年6月底前完成。
(四)成果验收、上报阶段:
自治区林业局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对《广西森林分类区划报告》、《广西国有林场定期划类报告》、《广西林业分类经营总报告》、《广西林业分类经营实施方案》、《广西公益林管理与补偿办法(建议稿)》、《广西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若干规定》、《广西林业分类区划图》等成果进行评审验收。自治区林业局于2001年12月底前将评审结果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
(五)组织实施阶段:
2002年1月开始组织实施全区林业分类经营实施方案,完善和落实已出台的有关配套政策、法规。
七、林业分类经营的保障措施
(一)设立办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实行林业分类经营是一项艰巨的战略任务。它涉及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各个方面的利益关系。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落实。各地、市、县要分别成立林业分类经营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精干、高效的办事机构,确保林业分类经营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林业分类经营的政策及实施林业分类经营的重大意义,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认识,使此项工作得到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三)安排工作经费,给予财力物力支持。林业分类经营工作不但涉及范围广,外业区划调查工作量大,而且政策性强、技术性高,需要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各级人民政府应视财力可能,在年度预算中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和按期完成。
(四)加强协作,搞好服务。林业分类经营工作事关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全社会的一项共同任务。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各级林业、财政、计划、编制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完成林业分类经营的工作任务。各级林业科研、教学、调查规划、勘察设计单位,要适应林业分类经营的需要,研究林业分类经营管理的技术措施,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为推动林业分类经营工作提供科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