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广西2001年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0〕210号)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
现将《广西2001年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共同为我区大开发、大开放、大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而努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十二月十四日
广西2001年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五大和自治区党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若干意见》(桂发〔1999〕15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开展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桂政发〔1999〕39号),实施开放带动战略,以项目为中心,围绕申办项目的各个环节,从提高行政效率,改善行政服务环境入手,开展投资软环境建设活动。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使我区的行政服务环境有一个明显改观,成为我区以项目为中心实行全方位对外开放的一个突破点。
二、具体措施
(一)巩固已有工作成果
主要是对1998年以来的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目的是落实既定措施,总结工作经验,巩固并扩大建设成果。
1.检查内容
(1)规范涉外收费管理,建立收费监督机制的情况:
国家和自治区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收费标准,是否真正落实到我区的外商投资企业。
“二证一卡一票”(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证、企业交费登记卡、收费票据)制度的实施情况。
乱收费的投诉及其查处情况。
(2)建立健全外商投诉体系的情况:
建立投诉协调机构情况。
受理投诉工作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落实受理投诉的主办人员情况。
(3)各地市在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中对存在问题整改的情况:
整改措施。
影响投资软环境重大问题的处理情况。
2.检查方式
(1)组织若干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检查小组,对各地市、区直各有关单位的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