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贵州两省区经济合作协议要点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广西贵州两省区经济合作协议要点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0〕194号)


自治区计委、经贸委、交通厅、水利厅、财政厅、经协办、国税局、地税局、林业局、环保局、旅游局、移民局、煤炭行业办,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广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物资集团总公司,柳铁:
  2000年11月7日,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王汉民在贵阳参加国家计委召开的华南地区“西电东送”工作会议期间,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就两省区协作问题再次举行了商谈,并签订了合作协议。现将《广西贵州两省区经济合作协议要点》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有关项目的准备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十一月十六日

           广西贵州两省区经济合作协议要点

  一、关于“西电东送”,电力建设合作方面
  (一)龙滩水电站建设
  1、有关林园地补偿标准和有关税费问题,两省区已按2000年6月24日工作商谈会纪要执行。
  2、两省区边界的插花地问题,双方移民部门已经商定在编制移民安置实施规划时一并解决。
  3、对于贵州省提出在龙滩水电站投产后按淹没耕地比例和人口动迁比例在两省区之间分税问题,两省区将进一步专题研究,报国家批准后执行。
  (二)两省区加强电力建设合作
  1、两省区同属“西电东送”基地,贵州的水电和广西的水电各有优势,两省区在能源资源方面具有明显的互补性,在电力建设方面已经有良好的合作基础,今后有更广阔的合作前景。双方商定将加强合作,建立开放的电力市场。为此,近期由广西电力合同与贵州省电力公司就贵州向广西送电通道建设进行规划研究,提出实施方案,争取纳入“西电东送”计划,积极建设省际及周边地区间供电通道。
  2、由双方计委、电力等部门研究双方在火电建设方面的合作。近期重点研究合作开发盘南火电厂的有关事宜。
  (三)天生桥水电站税收问题
  两省区政府已就天生桥一级水电站税收问题向财政部汇报,两省区财政、税务部门将继续跟踪催办,共同争议尽早解决天生桥税收问题。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