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军区关于
做好2000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
(桂政发[2000]62号)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各军分区(警备区)、人民武装部:
2000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今冬明春退出现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2000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29号)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的对象和时间
今冬接收安置退役的对象为:服现役满2年以上未被选取为士官的义务兵;服现役满本期规定年限未被选取为高一期的士官;部分未满本期规定年限但服现役满10年以上的士官。因政治、身体原因需要提前退出现役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退伍义务兵连同复员士官接收工作从2000年11月底开始,到2001年1月底基本接收完毕;转业士官离队和接收时间等问题,待民政部、总参谋部下达通知后再行确定。
二、做好退出现役士兵的运送工作
地方和军队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退出现役士兵的接待、转运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队要严格按规定提前拟订出退役士兵始乘和中转计划,按计划严密组织实施。要加强对退役士兵的安全教育,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铁路、交通、民航部门要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关心爱护子弟兵,提供优质服务,切实保证退役士兵购票、托运行李、进站(港)和中转换乘客“四优先”,保证按计划落实车票和座位。各地政府要加强对军用饮食供应站的领导,做好退役士兵返乡途中的住宿、医疗、接待和短途运送工作,保证退役士兵安全顺利返还家乡。
三、认真做好退役士兵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培训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对今冬退役士兵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要着眼于今年的新情况、新特点和退役士兵的思想实际,组织他们学习有关文件,引导广大退役士兵深刻理解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深化改革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地服从国家、军队改革和建设的大局,树立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择业观,自觉服从政府安排,珍惜当兵历史,维护军队荣誉,自觉遵纪守法。
要进一步加强对退役士兵的教育培训,提高退役兵的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素质,增强其择业就业的竞争能力。各地要加强对城镇退役士兵的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和协调服务等工作,对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要给予政策倾斜、资金扶持和监督管理。各级教育机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可对退役士兵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四、切实做好退出现役士兵的安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