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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政府部门审批事项减少和保留目录的通知[失效]

  26.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
  27.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立项
  28.科技期刊有关奖励和处罚
  29.专利代理机构申请成立
  30.科研院所自营进出口权
  31.国际科技会议、国际科技展览会
  32.专利代理机构年检
  33.正式公开出版的省级科技期刊的创办与重大变更
  34.杭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基建计划
  35.创建省科技进步先进县(市)
  36.省科技进步奖评审
  37.中外合资、合作研究开发机构的设立
  38.专利资产评估机构申请设立
  39.国有企业技术要素参与分配
  40.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含实验技术)高级职务评审人员名单
  41.科教用品进口免税
  42.省级全民所有制科研院所的设立和调整
  43.民营科研院所的设立
  44.省属科研院所国有资产管理
  45.财务关系隶属省科技厅单位的财务预决算、财政贴息项目、减拨事业费专项奖励
  (三)核准的事项
  1.技术经纪人资格
  2.认定浙江省科技成果检测、鉴定机构
  3.科技成果鉴定
  4.科技成果鉴定授权资格
  5.财务关系隶属省科技厅单位的无形资产
  6.重大科研项目执行情况评估
  7.省重点实验室和试验基地评估
  8.设立技术合同登记点
  9.举办省级技术交易会
  10.省级厅局组建科研系列中级评委会
  (四)备案的事项
  1.秘密级国家秘密技术出口许可证
  2.科技期刊样刊缴送
  3.科技期刊编辑部负责人组成
  4.设立地方专利管理机关
  5.放射性国位素统一订货
  6.国有科研机构企业化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保留事项
  (一)审批的事项
  1.设立宗教活动场所
  2.举办非通常的宗教活动
  3.宗教教职人员和义工培训班
  4.宗教涉外事务
  5.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拍摄电影、电视片
  (二)审核的事项
  1.宗教印制品
  2.宗教涉外事务
  3.宗教团体
  4.新建、重建、扩建、翻建宗教活动场所
  (三)核准的事项
  1.民族成份
  2.民族成分证明
  浙江省公安厅
 
 一、减少事项
  (一)取消的事项
  1.浙江省消防产品经营许可证
  2.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
  3.公共娱乐场所申领治安许可证
  4.化工企业工商登记注册
  5.从事消防产品企业工商登记注册
  6.营业性电视摄像许可证
  7.购买部队退役船只
  8.消防产品鉴定
  9.浙江省公共安全产品准销证(销前报验)
  10.施放、充装氢气球
  (二)下放的事项
  1.生产、运输或销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2.储存或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3.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
  4.举办大型集会等群众性活动
  5.施放氢气球
  6.充装氢气球
  7.拍卖行开设
  8.开办原子印章
  9.摩托车教练员证
  10.省管摩托车检验
  11.农用车教练员证
  12.国产机动货车改装
  13.国产机动车改色
  (三)转移的事项
  1.烟花爆竹产品安全质量
  2.计算机信息系统防雷工程施工资格认证
  3.计算机信息系统防雷工程设计方案
  (四)转备案的事项
  爆破工程
  二、保留事项
  (一)审批的事项
  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
  2.建筑工程消防验收
  3.自动消防系统工程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监理、检测企业资质
  4.浙江省消防产品认可证、维修许可证
  5.彩色复印企业开设
  6.典当行开设
  7.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开设
  8.烟花爆竹生产
  9.公务用枪证、持枪证
  10.民用枪支配售单位
  11.营业性射击场
  12.狩猎场
  13.焰火晚会燃放工程作业单位
  14.焰火晚会燃放工程作业人员
  15.枪支弹药省际运输
  16.民用枪支持枪证
  17.A级焰火晚会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18.载运危险品或超长、超高、超宽车辆上高速公路行驶
  19.浙江省安防工程设计施工资格证
  20.省管车辆号牌核发及检验
  21.进口机动车登记、过户、转籍
  22.电影电视剧要求警力协作
  23.国产机动车改型、客运车辆改装
  24.进口汽车改装、改型、改色
  25.电动自行车上目录
  26.中国公民出国
  27.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
  28.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
  29.外国人入境
  30.台胞入境
  31.华侨港澳同胞入境
  32.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就业
  33.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资格
  (二)审核的事项
  1.工程爆破技术人员资格
  2.公务用枪购置计划
  3.民用枪购置计划
  4.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5.文物系统博物馆一级风险等级和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方案
  6.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
  7.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牌设置
  8.国际互联网网吧安全
  9.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资格
  (三)核准的事项
  1.出国劳务人员出境边防检查
  2.浙江省技术防范产品认可证
  3.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防雷)工程验收
  4.浙江省警用产品认可证
  5.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护设施
  6.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
  7.军工产品储存库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
  8.浙江省公路大件运输通行证
  9.浙江省公安厅机动车准许通行证(进京通行证)
  10.公安题材电影电视剧剧本、成片
  11.重大案(事)件的新闻报道
  12.文物系统博物馆二、三级风险等级和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方案
  13.防伪印章制作企业开业
  14.浙江省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核准证
  15.高速公路路面施工
  16.建立、撤销经济民警机构
  17.汽车教练员证
  18.放射性同位素工作登记证
  (四)备案的事项
  1.省外消防产品销售登记
  2.安防工程设计施工资格报验
  3.单位保卫组织变动和负责人任免
  4.新建单位安全保卫制度和安全保卫措施
  5.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政审
  6.国际互联网用户
  7.爆破工程
  浙江省国家安全厅
  一、减少事项
  合并的事项
  1.“三资”企业(含房地产公司)国家安全事项
  2.国(境)外机构驻浙办事机构国家安全事项
  二、保留事项
  (一)审批的事项
  1.设置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地面接收设施国家安全事项
  2.设置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地面接收设施验收(与广电、公安联合审批) 
  (二)审核的事项
  1.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技术性能检验
  2.宾馆(饭店)国家安全事项
  3.房地产项目外销国家安全事项
  4.涉外项目国家安全事项
  浙江省民政厅
 
 一、减少事项
  (一)取消的事项
  1.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购买大型殡葬设备
  2.延期建设火化殡仪馆
  3.民政厅年度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贴息
  4.市级界线勘界实施方案
  5.军供军车号牌核发、更换
  6.福利企业新产品试制试产计划
  7.福利企业特定产品生产许可证
  8.福利企业自营进出口权
  9.老区县(市、区)认定
  10.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
  11.乡镇敬老院等级评审
  12.省等级福利院评审
  13.“文明光荣院”评审
  14.全省优抚医院的创优、达标
  15.全省福利企业等级认定
  16.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规范化管理达标
  (二)合并的事项
  1.台湾同胞在浙死亡丧事处理
  2.外国人、华侨、港澳台胞的遗体或骨灰运输
  3.华侨丧事处理
  4.县级行政边界争议裁决与市级行政边界争议裁决
  5.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与市级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
  6.烈士纪念建筑物的新建、扩建与确定省重点烈士建筑物重点单位
  7.勘界档案验收
  8.市级界线测绘验收
  9.伤残等级评定
  10.伤残等级调整、伤残抚恤证的补发
  (三)下放的事项
  1.社会兴办福利机构
  2.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涉外参观
  3.退伍义务兵精神病员接收
  4.成立婚姻介绍服务机构
  5.台湾同胞丧事处理祭奠仪式
  6.“浙江风采”福利彩票销售站设置
  7.社会福利性及救灾募捐义卖、义诊、义展、义画、义拍等
  8.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车辆出租出售
  9.恢复抚恤和优待
  10.公墓开业登记
  11.换发伤残抚恤证
  (四)转移的事项
  1.外省市来浙销售殡葬设备丧葬用品
  2.制造、销售大型殡葬设备
  3.省等级收容遣送站评审
  4.公墓年检核准
  5.国家三级殡仪馆准
  (五)转备案的事项
  1.社会资金参与建设火化殡仪馆
  2.逐步推行火葬区的划定
  3.福利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
  4.界桩制作
  二、保留事项
  (一)审批的事项
  1.收容遣送机构的设置和撤销
  2.20万-100万元库区建设基金项目
  3.20万-100万元库区维护基金项目
  4.20万-100万元省移民扶持基金项目
  5.转业志愿兵接收
  6.复员干部接收
  7.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接收
  8.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
  9.申请筹备成立全省性社团
  10.设立全省性社团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11.设立全省性社团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12.公墓建设
  13.公墓单位跨省设立销售机构
  14.中国福利彩票大奖组销售
  15.我军被俘去台人员回国定居
  16.台湾同胞在浙死亡丧事处理,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的遗体或骨灰运输,华侨丧事处理
  (二)审核的事项
  1.库区建设基金投资超过100万元以上项目
  2.进口残疾人专用品和生产设备的免缴海关税和增值税
  3.民政部福利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年度计划
  4.国家二级殡仪馆
  5.国家一级殡仪馆
  6.生父母或监护人报送预涉外送养材料
  7.社会福利机构报送预涉外送养材料
  8.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
  9.特、一等伤残义务兵上报和接收计划
  10.涉外组织和个人举办福利机构
  11.取消抚恤和优待
  12.革命烈士追认
  13.行政区划调整与设置
  14.地名命名更名
  15.100万元以上库区维护基金项目
  16.100万元以上省移民扶持基金项目
  17.县级行政边界争议、市级行政边界争议裁决
  18.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市级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
  19.烈士纪念建筑物的新建扩建、确定省重点烈士建筑物重点单位
  20.殡殡收费
  (三)核准的事项
  1.验收命名村民自治模范县(市、区)
  2.验收命名省级示范居民委员会
  3.军休干部护理费
  4.伤残等级评定、调整与伤残抚恤证的补发
  5.市级界线测绘设计书
  6.社会福利企业年检年审
  7.变更福利企业证书
  8.换发《社会福利企业证书》
  9.新办社会福利企业
  10.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
  11.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修改
  12.全省性社团及地方性基金会变更登记
  13.全省性社团及地方性基金会章程修改
  14.假肢与矫形器制作师执业注册
  15.涉外收养登记
  16.勘界档案验收、市级界线测绘验收
  17.认定老区乡镇
  18.全省性社团及地方性基金会成立登记
  19.全省性社团及地方性基金会注销登记
  20.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
  21.社会福利性及救灾募捐义演
  (四)备案的事项
  1.库区建设基金投资在20万元以下的项目
  2.库区维护基金投资在20万元以下的项目
  3.省移民扶持基金投资在20万元以下的项目
  4.军供(中转)站新站建设
  5.市、县级社团成立、变更、注销
  6.社团办事机构、社团举办的实体机构
  7.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式样、银行账号
  8.社团印章式样、银行账号
  9.取消社会福利企业资格
  10.抚恤和优待关系转移
  11.暂停抚恤和优待
  12.市、县级界桩迁移、增树与撤销
  13.社会资金参与建设火化殡仪馆
  14.逐步推行火葬区的划定
  15.福利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
  16.界桩制作
  浙江省司法厅
 
 一、减少事项
  (一)下放的事项
  1.报考律师资格
  2.公证事项
  3.律师事务所主任任职
  (二)转备案的事项
  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第三警察学校招生计划
  二、保留事项
  (一)审批的事项
  1.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机构的设立登记
  2.公证处申办涉外公证业务
  3.任命公证员、办理涉外公证业务公证员、颁发律师执业证、颁发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4.组建省直律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5.劳教人员劳教期限等变动
  (二)审核的事项
  1.律师资格、律师从事专门法律业务的资格以及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
  2.举办《专业证书》班及《专业证书》班校外教学点的设置
  (三)核准的事项
  1.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
  2.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年检及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人员注册
  3.报考律师从事专门法律业务资格
  4.《专业证书》验印
  5.律师培训计划
  (四)备案的事项
  1.报考律师资格
  2.办理涉外公证业务公证处印章和公证员签名章及办理涉外公证业务公证处更名
  3.律师助理证
  4.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第三警察学校招生计划
  浙江省财政厅
 
 一、减少事项
  (一)取消的事项
  1.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国有控股)企业购置移动电话
  2.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国有控股)企业购置大轿车
  3.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国有控股)企业购置摩托车
  4.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国有控股)企业购置录像设备
  5.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国有控股)企业购置空气调节器
  6.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国有控股)企业购置各种音响设备
  7.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国有控股)企业购置500元以上照相机和收录机
  8.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国有控股)企业购置寻呼机
  9.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国有控股)企业购置大型医疗设备、助动自行车
  10.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
  11.非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
  12.企业财务决算
  13.会计核算软件经销单位准入本省销售
  14.企业法人会计登记证
  (二)转移的事项
  森林资源资产
  (三)转备案的事项
  1.以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的审批
  2.售房价格审批
  3.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合格证书
  二、保留事项
  (一)审批的事项
  1.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国有控股)企业购置小汽车
  2.工程审价资格
  3.行政事业单位和国家指定的有关企业年度财务预、决算
  4.产权制度改革中有关资料提留、剥离、核销审批事项
  5.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6.有限责任或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有关审批事项
  7.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国有控股)企业的呆账坏账损失核销
  8.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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