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我省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改革的目标和步骤
  (六)全省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从2000年起,用三年左右时间,在全省基本实现高校后勤社会化,建立起有中国特色、适合江西省情、符合高等教育特点、满足办学需要的新型后勤服务保障体系。
  (七)全省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实施步骤是:到2000年底,在南昌大学、南昌航空工业学院、江西师范大学后勤社会化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将全省大部分高校的后勤服务经营人员、相应资源及操作运行成建制地从学校行政管理系统中分离出来,组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学校后勤服务实体。2001年到2002年,在各校后勤系统规范分离的基础上,选择南昌市、赣州市试点,打破高校隶属关系的限制,以市政府统筹为主导,对当地高校后勤服务实体进行整合,通过并入、托管、联办、连锁、股份合作等形式,组建跨学校的后勤服务集团。取得一定经验后,在各市推开,尽快在全省形成以城市为依托的高校后勤服务集团,以专业化、集约化、企业化等形式,为各市范围内大中专院校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此后,为满足高等学校发展而增建的各类后勤服务设施,均由各市的高校后勤服务集团统筹建设和管理。
  三、改革的重点和办法
  (八)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内容,包括学生生活后勤、教职工生活后勤以及为学校管理、教学、科研服务等方面的工作。高校教职工的医疗和养老离退休制度的改革,按照国家统一政策和属地化原则进行。高校教职工住房制度的改革,按国家房改政策同步推进,逐步实现教职工住房社会化。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实验室逐步对外开放。
  (九)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重点,是学生生活后勤改革。高等学校新建学生公寓及其他后勤服务设施,所需资金主要依靠并充分利用社会力量进行筹措,不足部分按高校隶属关系,区别情况,由各主管部门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所有学生宿舍及其他后勤服务设施,均要采用新机制经营、管理。
  到2002年,全省高校在校生预计达到20万人,预计新建、改建学生公寓面积近100万平方米。鼓励学校、企业按照统一规划合作投资建设,向学生定向出租。高等学校或其它相关机构为学生提供住宿的收费标准,必须坚持不以营利为目的,按照实际成本和群众的承受能力、公有住房制度改革提租要求和合理补偿成本的原则,由学校提出方案,按国家规定的收费审批程序报批确定后,在招生前向社会公布。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