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处重点区域是:龙岩市永定县湖雷镇,福州市城门镇、盖山镇城乡结合部,福州市台江区达江路、广达路、玉环路一带,福州长乐市古槐镇,莆田市涵江区环城路一带,南安市,晋江市青阳镇,福安市赛岐镇,云霄县,诏安县。
9个重点市场是:长汀县环城东路地下药品批发市场,龙岩市新罗区石埠农商贸一条街,福州市场桥地下药品批发市场,福州市钢材市场,莆田市涵江区小商品批发城,泉州市鲤城区迎宾路一带,泉州晋江市安海镇糖、酒、日用品商贸集散地,南安市洪濑镇小食品、酒类商贸集散地,宁德市城关小商品市场。
1批案件是: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和外商举报的造假售假案件。
各地(市)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再确定辖区内“三重一大一批”的打假目标。
通过打假联合行动,使我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的猖獗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重点市场、区域假冒伪劣商品横行的严重局面特别是制售假烟问题得到扭转;群众性、大规模的制假售假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制假售假的大案要案得到彻底查处,违法犯罪分子受到惩处;人民群众对打假联合行动的成果表示满意。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对打假联合行动的领导和协调,落实打假工作领导责任制。省政府将对省“打假”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充实,省“打假”领导小组组长由贾锡太副省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经贸委、外经贸厅、农业厅、财政厅、卫生厅、药品监督管理局、烟草专卖局、公安厅、监察厅、福州海关、检察院、法院、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法制办等16个部门组成,负责对打假联合行动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省“打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具体负责打假联合行动的日常联络和协调。各级政府要切实落实本辖区的打假工作责任,调整充实“打假”领导小组,加强对打假工作的协调、领导和监督检查。对制假售假严重而又屡禁不止的县和市,所在地政府要明确提出整治期限和要求,并派出工作组直接督查、督办。
(二)发动举报,联合打假。各地(市)、各部门要在本辖区内和部门内设立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对制售假冒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各地(市)、各部门接到举报,应马上受理,尤其是要严厉查处外商投资企业举报投诉的制假售假案件,决不放过一个案源。对举报者实行奖励制度,并切实为举报人保密。对以前曾从事制假售假的行政相对人或区域要进行跟踪、监控,防止出现反弹。在打假行动中,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互相配合,形成整体合力,提高办案效率。
(三)严格执法,加大查处制假售假执法力度。在打假中,各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要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严格依法办事,坚决破除地方保护主义,对流通领域的售假行为要追根探源;对生产领域的制假行为要坚决端掉窝点。对制假售假的重点区域,要建立执法责任制,明确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责任,严格依法查处参与、包庇制假售假分子的执法人员。对构成犯罪的制假售假案件,应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坚决制止以罚代刑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