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现有工作基础
1.我省已初步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分级分部门负责的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形成了专群结合的地震工作队伍和中央与地方防震减灾双重计划体制及相应的投资体制。
2.防震减灾科技进步明显。基本形成测震、地形变、地下流体和电磁等四大学科的地震监测系统和地震分析预报系统,社会综合防御体系逐步完善,综合防御能力显著加强。
3.法规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福建省防震减灾条例》、《
福建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等法规和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及防震减灾对策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为防震减灾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1.地震监测预报基础设施薄弱。地震分析预报水平与社会的要求有一定距离,应急救助的技术和装备尚属空白,紧急救援队伍尚未建立。
2.依法行政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法律法规体系尚需健全完善,新建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和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监督机制尚未完善。
3.社会的综合防震减灾能力和民众的防震减灾意识还较薄弱,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入。
4.尚未建立起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又符合公益性事业发展要求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市、县政府对防震减灾工作经费投入的力度和重视程度不一,一些地区经费难以得到较好的落实。
5.人才短缺、后备力量不足,制约了地震科技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编制规划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减灾工作同经济建设一起抓,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动员全社会力量,依靠法制和科技进步,大力加强地震预报特别是短期和临震预报工作。提高我省人口稠密和经济发达地区尤其是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应急救助和抗震能力,有效地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根据以上指导思想,在规划编制过程中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服务原则。坚持防震减灾工作服务并服从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从省情、震情、灾情和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实际出发,提出今后20年我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战略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
2.协调发展原则。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规律,保证防震减灾与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基本相适应;坚持与《中国防震减灾“十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规划》、《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相衔接;坚持长期与近期目标相结合、软环境与硬环境建设相配套、重点与一般相兼顾、局部与全局利益相统一,注重体现综合性、系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