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防震减灾规划》的通知
(闽政〔2001〕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防震减灾规划》已经省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00一年一月四日
福建省防震减灾规划
防震减灾规划是省政府统一部署全省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21世纪前二十年我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战略性蓝图,是各级政府依法加强领导,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
福建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防震减灾工作的行动纲领。
本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福建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全省防震减灾工作实际制定。
本规划由各级政府组织实施。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根据本规划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各地防震减灾规划,由同级政府批准并组织实施;省直各有关部门应根据本规划制定有关行业规划,并负责实施。
一、我省地震活动概况及防震减灾工作现状
(一)地震活动概况和趋势
福建省地处我国东南沿海地震带,著名的长乐--诏安断裂带、政和--海丰断裂带和邵武--河源断裂带贯穿全省,区内构造断裂纵横交错,具有发生中强地震的地质构造背景。历史上我省多次发生过破坏性地震,80年代以来我省地震活动明显增强,小震不断,中强地震时有发生。另外,福建与台湾地震带相邻,台湾地区发生强烈地震,也时常波及我省,对我省经济及社会稳定造成较大影响。
据专家预测,目前我国大陆地区地震活动仍处于高潮期,有发生7.0级以上地震的可能。闽东南沿海地区及闽粤赣交界地区被国务院批准确定为我国21个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之一,省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包括闽东南、闽西和水口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