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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政府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方案的通知

  8、省内著名或跨市(州)的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
  9、老区专项资金项目
  10、市(州)、县(市、区)福利彩票即开型大奖组发行方案
  (二)核准11项
  1、全省性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2、全省性社团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和注销
  3、省级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4、假肢和矫形器制作师执业资格
  5、新办福利企业
  6、革命伤残人员伤残等级评定
  7、军队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
  8、转业士官的接收安置
  9、国(境)外组织和个人来湘申办社会福利机构
  10、涉外收养登记
  11、涉外婚姻登记
  (三)审核9项
  1、假肢和矫形器生产装配企业资格
  2、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评选
  3、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县评选
  4、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设立、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变更以及自治州、自治县、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自治州、自治县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县、市行政区域重大变更
  5、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
  6、军供站的设置及设施变动
  7、省级双拥模范城(县)的评定
  8、全省性赈灾义演、义展、义卖、义诊及其他捐赠活动
  9、省级村民自治规模县命名
  (四)备案5项
  1、伤残人因犯罪暂停抚恤
  2、社会团体印章和银行帐号
  3、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和银行帐号
  4、乡、民族乡、镇的边界协议或者上级人民政府解决边界争议的决定
  5、各专业部门使用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名称的命名、更名
  省司法厅
  一、
取消的审批、核准、审核、备案事项(4项)
  (一)审批1项
  1、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
  (二)审核1项
  1、市州公证员协会成立登记
  (三)备案2项
  1、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变更、撤销
  2、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企业
  二、下放的审批、核准、审核、备案事项(1项)
  (一)审批1项
  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
  三、保留的审批、核准、审核、备案事项(18项)
  (一)审批8项
  1、市辖区公证机构设立
  2、涉外、涉港澳台公证处的指定设立与撤销
  3、司法鉴定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4、劳教人员所外执行
  5、劳教人员所外就医
  6、劳教人员延长劳动教养期限三个月以上
  7、劳教人员减少劳动教养期限三个月以上
  8、劳教人员提前解除劳动教养
  (二)核准7项
  1、律师事务所设立
  2、律师执业登记
  3、一、二级公证员
  4、公证员资格
  5、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
  6、仲裁委员会设立、注销登记
  7、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
  (三)审核2项
  1、律师资格
  2、司法鉴定执业人员资格
  (四)备案1项
  1、仲裁委员会换届
  省财政厅(含省农业综合开发办)
  一、取消的审批、核准、审核、备案事项(28项)
  (一)审批16项
  1、电脑替代手工记帐验收
  2、社会力量办会计培训
  3、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
  4、省属国有企业处理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损失
  5、省属国有企业发生的被盗、贪污等财产损失
  6、省属国有企业坏帐损失的处理
  7、省属国有企业业务招待费超过财务制度规定比例
  8、省属国有企业需列入“递延资产”核算的有关费用支出
  9、省属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方法、净残值率及存货领用或发出方法、坏帐准备金提取比例的变更
  10、省属国有企业实行销售费用大包干的总承包方案
  11、省属国有企业年度工资总额及工效挂钩方案
  12、省属国有企业购置专控商品、兴建职工住宅及其他非生产性设施
  13、省属国有企业技术开发费的使用情况
  14、省级自筹基建资金来源
  15、省属金融企业每年的费用指标计划
  16、省属国有独资及控股的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计划和信贷资金计划
  (二)核准2项
  1、糖库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算、竣工决算
  2、农业发展银行军粮财务专户冻结、封存
  (三)审核1项
  1、省直单位预算外资金购买专控商品资金来源审查
  (四)备案9项
  1、耕地占用税减免(3-30亩)
  2、省属国有企业制定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3、省属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大决策和主要财务事项
  4、省属国有企业对外转让固定资产,必须将固定资产的帐面原值、净值和评估后的有关情况及资料报财政部门备案
  5、省属国有企业设立银行帐户
  6、省属国有企业资金使用计划
  7、省属国有企业兴办各种经济实体
  8、省属国有企业连锁经营实施方案
  9、证券公司设立的有关文件
  二、下放的审批、核准、审核、备案事项(1项)
  (一)审批1项
  1、产权交易机构资格
  三、保留的审批、核准、审核、备案事项(50项)
  (一)审批25项
  1、省级各部门预算、市州财政决算结算事项
  2、省级各部门预算收支指标追加、追减
  3、省级预算收入退库
  4、行政事业性收费立项、收费标准及票据
  5、省属国有企业产权变动、资产处置和重大财务事项
  6、防洪保安资金减免
  7、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基金收支预决算
  8、彩票发行额度、发行和销售方案
  9、社会集团购买小汽车
  10、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计划、标准
  11、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设立预算内、外资金银行帐户
  12、国家扶贫项目配套资金和省扶贫项目
  13、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
  14、省属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税前收回投资
  15、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财政预算内非贸易非经营用汇
  16、省属国有资产收益收缴
  17、省储备粮推陈储新年度计划
  18、省级粮食企业粮食报损
  19、矿产资源补偿费减免
  20、省级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工程概预、结算、招标工程标底造价和竣工项目财务决算
  21、省级排污费收支
  22、省属国有股权设置及变动
  23、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作经营性资产
  24、省属国有资产产权界定
  25、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
  (二)核准11项
  1、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基金专用帐户
  2、省直单位行政赔偿费核拨
  3、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内、外资金支出用款计划
  4、省直单位会计师(电算会计证)
  5、省属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
  6、待销售陈化粮数量
  7、省属国有资产评估立项及评估报告 
  8、省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9、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类型
  10、省级企事业单位清产核资结果
  11、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咨询机构资格
  (三)审核9项
  1、基金项目设立及标准
  2、省住房公积金预决算
  3、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决算
  4、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和决算
  5、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6、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资产评估机构执行证券业务资格
  7、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和日本国际协力银行贷款项目
  8、外汇借款项目以税还贷
  9、境外省级企业重大资本运营决策事项
  (四)备案5项
  1、市、州财政总预、决算
  2、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合同、标书等事项
  3、陈化粮鉴定报告
  4、境外省级企业不超过企业净资产50%的境外投资
  5、境外省级企业子公司重大资本运营决策事项
  省人事厅(含省编办)
  一、取消的审批、核准、审核、备案事项(15项)
  (一)审批8项
  1、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使用计划
  2、留学人员创业园审批
  3、公正委员会受理申诉案件的处理意见确认
  4、省直和中央在长单位专业技术和党政管理干部家属“农转非”(划转省公安厅)
  5、省直和中央在长单位部分高级知识分子保健医疗(划转省卫生厅)
  6、省属企、事业单位(含中央在长事业单位)个别特殊人才及高级专家、省以上劳动模范待业的大专以上学历子女的录干后试用期满转正(划转省各部门)
  7、省直和中央在湘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审批(划转省直各部门)
  8、省直和中央在湘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费审批(划转省直各部门)
  (二)核准4项
  1、省直机关(含中央在湘机关委托管理的单位)调任公务员登记
  2、非领导职务设置方案
  3、年度考核工作情况及优秀等次人数的具体比例
  4、实施公务员制度的单位开展竞争上岗的实施方案
  (三)审核1项
  1、出国(境)培训中介机构资格
  (四)备案2项
  1、省直和中央在长单位受聘到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不具备国家干部身份的人员聘用制干部身份
  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会
  二、下放的审批、核准、审核、备案事项(1项)
  (一)审批1项
  1、退休干部异地安置
  三、保留的审批、核准、审核、备案事项(34项)
  (一)审批8项
  1、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
  2、省直机关(含中央在湘机关委托管理的单位)公务员录用
  3、省属企、事业单位(含中央在长事业单位)个别特殊人才及高级专家、省以上劳动模范待业的大专以上学历子女录干
  4、对先进个人给予记一等功奖励
  5、省直和中央驻长单位公务员(干部)流动调配
  6、省直单位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施教机构认定
  7、省直和中央在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和提前退休(含优异退休待遇和高级专家提高退休费比例)审批
  8、党政群、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
  (二)核准15项
  1、市州和省直单位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范围(方案)及行使行政职能的副处级以上事业单位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范围(方案)
  2、省直和中央在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晋升职务(岗位或技术等级)工资档次
  3、计算机知识培训、考核与发证
  4、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年度报告、公告
  5、政府部门系统的综合奖励
  6、人才市场及中介机构设立
  7、大型、专项人才交流会
  8、省直、中央在湘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法(方案)
  9、省直、中央在湘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包干和工效挂钩管理办法(方案)
  10、省直、中央在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更改和工伤认定
  11、外国专家证发放
  12、赴国(境)外培训
  13、人才招聘广告
  14、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5、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名称、比例限额、职数
  (三)审核5项
  1、报请省政府批准授奖
  2、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申报
  3、非教育系统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经费
  4、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高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5、《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
  (四)备案6项
  1、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
  2、处级非领导职务任免
  3、市州国家公务员申诉案件
  4、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数
  5、事业单位备案
  6、省直和中央在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越级)晋升工资人员指标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一、取消的审批、核准、审核、备案事项(31项)
  (一)审批6项
  1、招工计划
  2、招用临时工、季节工
  3、省管单位再就业培训定点单位确定
  4、企业工资标准
  5、全民所有制公司职工编制定员方案
  6、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合同
  (二)核准11项
  1、技工学术和职业培训机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
  2、矿山安全监督员资格(划转省经贸委)
  3、矿山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施工安全资格证书核准发放(划转省经贸委)
  4、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合格证核准发放(划转省经贸委)
  5、锅炉压力容器安全事故性质和处理结果认定(划转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6、压力容器登记与使用证核准颁发(划转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7、锅炉压力容器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划转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8、粉尘危险分级检测人员资格认证与检测仪器使用认可(划转省经贸委)
  9、客运架空索道安全运营许可预审(划转省经贸委)
  10、职业安全卫生检测检验机构与人员资格认可(划转省经贸委)
  11、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检机构与监检人员资格认可(划转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审核5项
  1、省属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核定
  2、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划转省经贸委)
  3、矿长安全技术资格(划转省经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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