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对本辖区内的水库移民工作切实负起责任,并接受上级移民主管部门业务上的归口管理。要组织好移民安置规划的实施,做好移民的思想教育工作,为工程施工创造良好的环境。要继续落实移民资金到县、移民工作责任到县的制度,加强县政府对移民工作的领导,加快贫困移民脱贫步伐,确保移民资金专款专用,维护库区社会大局的稳定。
项目业主要按照省移民工作现行管理体制的要求,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和各级移民主管部门搞好移民工作;要按省移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工程计划、进度,按时将移民资金足额等集拨付到位;要参与对移民安置实施过程的检查、督促。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省移民工作现行管理体制的要求,树立全局观念和服务意识,积极配合各级移民主管部门加强对移民资金和移民项目的管理,并在人、财、物等方面继续给予支持。
三、突出管理工作重点,确保新建水库不留遗留问题
各级移民主管部门要参与对新建水库预可行性研究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的工作。在省移民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水库淹没及坝区占地处理规划达到应有的深度,并经批准;城镇和集镇的迁建、专业设施和防护工程等项目达到了技术设施阶段的设计深度后,由业主、省移民主管部门和水库所在市、州政府共同签订移民淹没补偿投资和工作任务包干协议。
各地要认真执行省人民政府湘政发〔1998〕30号文件和《湖南省水库移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确保移民资金专款专用和发挥最大效益,确保移民工程质量。市、州、县(市、区)移民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照省移民主管部门和省财政部门联合下达的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省移民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移民资金使用和移民安置实施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地方政府要对水库移民淹没补偿投资和移民工作任务包干负责,各级移民主管部门、业主和设计单位必须为地方政府完成移民工作任务尽职尽责。对移民安置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要本着实事求是和对业主、移民共同负责的态度,由省移民主管部门组织业主、地方政府和设计单位进行协商,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按权限报省政府或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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