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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库移民工作管理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水库移民工作管理的通知
 (湘政办发〔2000〕87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近几年来,我省移民工作坚持“政府领导、部门主管、业主参与、分级负责、县为基础”的管理体制,各级政府主动负责,业主积极配合,移民安置、专项设施迁建和生产开发成效明显,目前,全省库区社会大局基本稳定。但是,个别地方仍然存在移民机构不健全,管理体制不顺,资金使用不当,挪用、浪费移民资金等现象,造成库区移民遗留问题增加。为进一步加强移民工作规范化管理,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继续实行现行的移民工作管理体制
  我省有240多万水库移民,移民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移民工作管理体制尤为重要。“政府领导、部门主管、业主参与、分级负责、县为基础”的移民工作管理体制是经过多年探索、不断完善形成的,必须进一步明确和坚持。坚持现行移民工作管理体制,有利于从严加强移民资金和项目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和工程质量,进一步加大部门和社会对移民地区的扶持力度,切实安置好移民,维护好移民地区社会大局的稳定,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条件。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移民工作管理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坚持现行移民工作管理体制上来,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共同搞好移民工作。
  二、落实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责任
  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落实各级政府移民工作的责任,做到哪一级修水库,其移民工作由哪一级负责。移民业务工作由各级政府设立的移民工作机构归口管理。
  省移民主管部门是省政府直接领导下的代表省政府统一管理全省移民工作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移民工作方针、政策,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研究拟定移民工作的有关法规、规章和全省移民开发规划;按照国家与省有关政策法规和分级负责的要求,负责部、省属水库移民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组织编制老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规划和新水库淹没及坝区占地处理规划,并指导实施;委托移民工程设计和监理;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地方政府的关系,指导地方各级移民主管部门的移民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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