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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通知

  当前,各地市要尽快理顺医疗保险管理体制。落实经办机构,加强队伍建设。同时,要建立健全省、地市、县医疗保险管理经办机构,主要负责本地区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和管理等项工作。要充实加强医疗保险干部队伍,并有目的、有计划、分层次地对医疗保险干部进行培训,以进一步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
  三、注意解决好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过程中的一些重点问题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关系到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情况复杂,落实各项政策要特别注意解决好一些重点问题。
  (一)坚持“三稳”方针,积极稳妥地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要本着“稳妥、稳步、稳健”的方针向前推进。各地市应本着先易后难、先大后小的原则,按照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合理确定启动实施范围,渐次推进,逐步扩大覆盖面。
  (二)妥善解决大病和慢性病患者的医疗保险问题。大病患者尽管为数不多,但往往对其家庭生活构成严重影响;大额慢性病患者,通常在门诊治疗,但费用完全由个人负担确实难以承受。对大病患者超过“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可以由经办机构建立大病医疗保险互助基金或补充医疗保险,也可以积极探索发展商业保险等多种途径解决;对大额慢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在明确划分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支付范围的前提下,可适当加大个人自付比例,将部分大额慢性病的门诊医疗费用列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三)做好贫困县、困难企业职工参保工作。一些贫困县筹资比例较低,可先建立统筹基金,解决大病保险问题;在一个统筹地区,对少数实在没有缴费能力的困难企业(困难企业的标准为连续3个月或一年度累计6个月停发职工工资的企业),从解决目前职工大病医疗的角度出发,可以适当降低企业缴费比例,先从建立统筹基金起步,再创造条件逐步过渡完善,但要坚持统账结合的原则,实行个人缴费制度。
  (四)允许职工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要引入竞争机制,允许职工选择不同级别、不同类型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允许职工选择医生,职工持医生处方可以在医院药房购药,也可以到定点药店购药,进一步推动医疗机构深化改革,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方便职工群众。
  (五)大力推进社区服务的发展。基本医疗保险服务项目要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延伸,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承担居民的医疗保健服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社区服务组织、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要合理分工,建立规范的双向转诊制度,做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以优化医疗资源的配置。
  四、管好、用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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