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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
 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0]127号 2000年11月20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目前,我省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已完成分类处置和首期兑付工作,为了保证按期完成清理整顿工作任务,根据全国整顿工作小组的安排,省政府决定对全省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这次检查是为了全面、系统地检查各地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巩固成绩,查找问题,改进工作,达到化解农村合作基金会风险,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目标。
  二、检查内容
  (一)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工作进展情况。检查各地清理整顿工作的进度和对省上8月25日与11月3日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农村合作基金会开展清理整顿工作是否有停顿、松懈现象,已批准并入农村信用社的农村合作基金会是否全部移交结束。
  (二)农村合作基金会并入农村信用社情况。检查农村合作基金会并入农村信用社的资产质量,并入后的债权置换、兑付、金融风险化解以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情况等。
  (三)个人存款兑付情况。检查清盘关闭农村合作基金会个人存款兑付的进展情况,目前兑付达到的比例,未兑付的个人存款的结构(按金额大小划分),后续兑付工作的资金准备情况,兑付中是否有违规违纪现象以及查处情况。
  (四)清收欠款情况。检查清收欠款工作的组织领导、清收措施,特别是首期兑付以来清收欠款的工作力度及效果;监察、公安、财政、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及其他部门配合清收的情况;党政干部借款和担保借款,特别是银行、邮电、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条管单位的干部职工借款和担保借款的清收情况;清收回的资金是否专户存储。另外检查清盘关闭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借款和并入农村信用社的借款是否一并清收。
  (五)农村信用社“收购”小额借款情况。检查农村合作基金会分类处置以来,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和农村信用社在“收购”清盘关闭农村合作基金会农户小额借款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存在的问题,“收购”的数量、比例等“收购”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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