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打假”联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打假”联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政发[2000]50号 2000年11月7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国发[2000]32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打假”联合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的联合行动,为西部大开发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投资和消费环境。现将《陕西省“打假”联合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地市、县(市、区)及省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贯彻落实《通知》作为认真贯彻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大事来抓,按照行动快、声势大、措施硬、处理严的要求,切实做到组织领导落实,行动方案落实,具体措施落实,务求联合行动取得实效。
  二、各级政府要从查处大案要案入手,坚决取缔一批制假售假的窝点,严厉惩处一批制假售假的首恶分子和惯犯。对那些属于《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和符合刑罚标准的制假售假案件,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那些与制假售假分子相互勾结,包庇、纵容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活动,干扰“打假”的部门、单位及工作人员,各级监察等部门要予以严肃查处。
  三、各执法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省“打假”联合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和安排,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能,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使“打假”联合行动形成整体合力,真正做到既声势浩大又富有成效。

           陕西省“打假”联合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方针及目标
  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从现在起,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我省境内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联合打击、综合治理,以保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我国的国际形象。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