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老龄工作委员会职责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老龄工作委员会职责的通知
 (2000年12月1日 苏政办发〔2000〕184号)


  省老龄工作委员会是省政府主管全省老龄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落实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老龄工作的决策和部署。
  (二)研究、制定全省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及重大政策,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三)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做好维护老年人权益的保障工作。
  (四)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推动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