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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省级政府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第一批清理方案的通知

  2.省著名商标认定、商标印制业务管理人员资格认定以及核发承接烟草制品和人用药品《印制商标单位证书》
  3.冠省名的商品交易市场、商品展销会
  4.特殊行业的、在省工商局登记的中介机构经纪人资格认定
  5.抵押权人是外资银行的、在省工商局登记的、抵押物在南京市辖市的企业抵押合同登记
  6.自制合同文本
  7.省属广告经营单位广告经营许可及部分广告
  8.省属汽车交易市场的汽车发票验证盖章

省新闻出版局

  一、减少的事项
  (一)下放的审批事项
  1.申请设立出版物零售、投递、出租单位或从事上述业务
  (二)下放的核准事项
  1.出版物零售、投递、出租单位的换证年检
  二、保留的事项
  (一)保留的审批事项
  1.报纸变更开版、刊期、发行范围,增版、增期、增出“号外”;期刊出版增刊以及除变更刊名、主管主办单位、文种、刊期以外的其他变更项目
  2.在本省建立报刊记者站,核发记者证
  3.设立印刷企业及变更登记项目
  4.印制宗教用品及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承接印制境外出版物和包装装潢印刷品,出版物进出本省印制
  5.非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委托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复制计算机软件、电子媒体非卖品
  6.设立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批发单位、发行分支机构或从事批发业务、组建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批发、零售等交易市场,设立读者俱乐部等经营性组织;举办地方性或专业性的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
  (二)保留的审核事项
  1.对申办出版社、报纸、期刊等进行审核,报纸变更名称、主管主办单位、文种,合并办报,期刊变更刊名、主管主办单位、刊期、文种等进行审核,报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
  2.对从事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总发行业务,设立全国性的连锁销售组织,举办国际、全国性的展览、订货、展销活动
  3.对设立新闻出版“三资企业”,开办中外合资、合作的出版物零售单位,进行涉外新闻出版业制作、出版、经营活动,承制境外出版物,非经营进口出版物的单位发行或展销境外出版物等
  4.对设立电子出版物出版、复制、进口、总发行业务单位
  5.对进口外国和港、澳、台地区书报刊
  (三)保留的备案事项
  1.报刊变更价格
  2.发行单位进行互联网出版物购销活动
  3.设立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
  (四)保留的核准事项
  1.对报刊社、出版社、图书印刷企业和发行单位进行年检
  2.销售内部发行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单位
  3.对本省出版单位购买境外出版物权进行核准、登记;对使用境外电子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同,出版境外音像制品合同和复制境外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计算机软件和电子媒体非卖品委托合同进行核准、登记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一、减少(含降级)的事项
  (一)取消的审批事项
  1.商贸企业“双信”评定
  2.防伪技术产品定点生产单位认可
  3.商贸计量考核
  (二)改为核准的审批事项
  1.产品质量法定检验机构资质
  2.为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
  3.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资质
  4.社会公正计量行(站)计量认证
  5.BR级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质保工程师资格
  6.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合约正式签约前核准
  7.锅炉压力容器Ⅰ、Ⅱ级无损检测员资格
  8.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测人员资格
  9.超高压容器、液化气体罐车使用证
  10.液化气体汽车罐车押运员、驾驶员资格
  11.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开工报告
  (三)合并转移的审批事项
  1.电梯、起重机械设计图纸
  (四)取消的审核事项
  1.电梯、起重机械制造过程安全技术监督检验
  (五)取消的核准事项
  1.对通过ISO900族标准的企业进行确认
  2.企业标准化水平确认
  (六)下放的核准事项
  1.锅炉、第一、二、三类压力容器、医用氧舱使用证
  (七)转移的核准事项
  1.商品条码印制资格认证
  2.企业计量保证确认
  3.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验证确认
  二、保留的事项
  (一)保留的审批事项
  1.法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授权
  2.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
  3.省级计量授权
  4.江苏省地方标准
  5.全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计划
  6.E2级及其以下锅炉制造、锅炉压力容器封头制造、BR、DR5级压力容器制造、锅炉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证
  7.压力容器安装、修理、改造单位、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生产单位、气瓶充装单位、压力管道安装单位、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单位、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阀校验站、锅炉化学清洗单位资质
  8.非全国性的锅炉定型设计图样、液化石油气瓶设计文件
  9.BR级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资质、GB、GC2级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质、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委员会资格
  10.B级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
  11.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产品与设计文件、生产单位制造许可证及产品安装
  12.特种设备安全认可,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改造单位安全认可,特种设备检验单位资质
  (二)保留的审核事项
  1.进口计量器具计量法制审查
  2.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使用
  (三)保留的备案事项
  1.质量认证咨询机构
  2.企业计量产品检定方法
  3.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仪器自校、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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