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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省级政府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第一批清理方案的通知

  6.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都在我省的,集团公司集中提取技术开发费的税前扣除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所述情形的减免
  8.印制普通发票的定点企业及其使用防伪用品;本省税务机关或企业到外省印制普通发票;税务机关以外单位出售普通发票
  9.对国有金融、邮电、铁路、民航、公路和水上运输等单位的专业发票,经国家税务总局或省级税务机关批准,可由省有关主管部门自行管理
  (二)保留的审核事项
  1.对保险公司开展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列举免税险种

省广电局

  一、保留的事项
  (一)保留的审批事项
  1.使用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的规划。省内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具体规划、建设方案。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卫星上行站、卫星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和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工程的选址、设计、施工、安装。乡镇、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广播电视站。全省广电系统内音像制品日常具体管理工作。小功率(100瓦以下)广播电视转播台。全省设立社会公共场所电视大屏幕
  2.全省单位和个人设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信息)和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设计、安装(施工)单位设立
  3.本省制作的电视剧颁发《电视剧发行许可证》
  4.省属电台、电视台、有线电视台、教育电视台开设群众参与的直播节目
  5.引进境外除电视剧、动画片外的电视节目
  6.有线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许可证和有线广播电视施工许可证
  7.省级以下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建立有线广播电视转播频道
  8.设立影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
  9.全省广播电视节目(指录有内容的电影胶片、录音带、录像带、唱片、激光唱片、激光视盘)进出口
  10.全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宾馆(饭店)开展视频点播业务
  11.全省县级(含)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上岗或即将上岗的普通话播音主持专职人员和外聘播音员、主持人上岗证
  12.省级(含)以下部门、单位聘用外国人参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活动
  (二)保留的审核事项
  1.广播电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者节目套数
  2.设立网上播出前端、开办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电影电视类节目业务
  3.跨省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建立有线广播电视频道
  4.本省影视制作单位拍摄电视剧,申领电视剧(许可证(乙)种),聘请境外演员参与制作的国产电视剧申领《电视剧发行许可证》
  5.引进境外动画片
  6.省级(含)以下部门、单位聘用外国人参加电影制作活动
  (三)保留的备案事项
  1.省辖市广播电视局批准群众参与的广播电视直播节目,省级(含)以下广播电视部门、单位邀请外国人参加临时性不支付报酬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活动
  (四)保留的核准事项
  1.广电总局授权的地方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对地方各级广播电视台进行年检,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广播电视台(站)进行复查,省级以下广播电视台(站)的年检合格证书
  2.全省有线电视台播出影视剧《准播证》核发

省体育局

  一、保留的事项
  (一)保留的审批事项
  1.一级运动员、一级裁判员、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省统计局

  一、减少的事项
  (一)下放的审批事项
  1.对县(市)主要统计指标的评估审定
  (二)下放的审核事项
  1.劳动统计年报
  二、保留的事项
  (一)保留的审批事项
  1.省级部门建立系统外的统计调查项目、向系统外布置统计报表,涉外社会调查活动
  2.对设区的市主要统计指标的评估审定
  (二)保留的备案事项
  1.统计资料的公布
  2.省级部门建立系统内的统计调查项目
  (三)保留的核准事项
  1.统计人员上岗证的核发,统计检查证的核发,基本统计单位登记、年检

省工商局

  一、减少的事项
  (一)下放的审批事项
  1.退出保护价的粮食收购单位的资格
  (二)取消的审核事项
  1.小轿车连锁经营分店
  2.进口酒类批发企业的资格
  3.省属的加油站及零售网点、地方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会同审查
  4.中药材专业市场
  (三)合并的审核事项
  1.省属企业商标权出资审查(与企业登记合并)
  2.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销售单位(与企业登记合并)
  3.生猪屠宰、加工、冷藏及肉制品经营资格认定(与企业登记合并)
  (四)取消的备案事项
  1.市场管理机构印章的印模
  2.粮食加工数量
  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五)取消的核准事项
  1.酒类广告
  2.外派劳务广告
  3.冠省名的企业生产资格一次性经营许可
  4.店堂广告
  二、保留的事项
  (一)保留的审批事项
  1.对未退出保护价的粮食收购单位的资格
  (二)保留的审核事项
  1.商标评估机构资格认定
  (三)保留的备案事项
  1.进口照像机
  2.商标代理机构
  (四)保留的核准事项
  1.企业(包括公司制企业、非公司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登记(包括来华承包工程、来华承包经营管理、受托经营管理等)及常驻代表机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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