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涉台公证书副本
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
(三)保留的备案事项
1.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年检结果
2.申领《江苏省律师助理工作证》
(四)保留的核准事项
1.律师事务所年检
2.律师执业证年度注册,公证员执业证的年度注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年度注册
3.拟设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名称核定
4.仲裁委员会的设立及其住所、人员变更备案
省人事厅
一、减少(含降级)的事项
(一)取消的审批事项
1.省直事业单位工效挂钩
2.省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党政干部家属“农转非”
(二)下放的审批事项
1.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提高退休待遇
2.省政府各部门新录用国家公务员首次任职定级工资
3.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伍战士首次工资确定
4.工龄工资的正常增资
5.机关、事业单位新招收劳动合同制工人试用期、学徒期及转正定级的工资
7.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B类项目
(三)改为备案的审批事项
1.机关之间调动的工作人员的工资确定
2.受处分人员的工资待遇
(四)取消的备案事项
1.省级机关国家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
二、保留的事项
(一)保留的审批事项
1.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工资基金、工龄、工伤(亡)、工考、提高退休标准
2.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国家行政机关补充公务员
3.人才市场中介组织设立及人才招聘广告
(二)保留的审核事项
1.在江苏中央部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
2.省政府工作部门系统奖励表彰
(三)保留的核准事项
1.省级机关国家公务员处级以下非领导职务设置与管理
省测绘局
一、减少(含降级)的事项
(一)取消的审批事项
1.省级基础测绘项目技术设计书
(二)改为审核的审批事项
1.领用保密测绘成果
2.测绘重点项目引进
二、保留的事项
(一)保留的审批事项
1.测绘资格
2.保密测绘成果对外提供、复制、公开使用
3.永久性测量标志迁建
4.测绘项目立项
(二)保留的审核事项
1.建立相对独立平面坐标系统,测绘任务登记
2.用于测绘的航空摄影
3.出版或展示地图
4.编制保密地图和内部地图、销毁保密测绘成果
5.重要地理信息发布
(三)保留的备案事项
1.专业测绘资格审查办法,专业测绘规划、成果保密等级划分、调整和解密,保密测绘成果失密、泄密事故查处
2.市、县基础测绘规划
3.地图出版物发行前样品
4.永久性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书
5.指导性任务的项目设计书和专业设计书
(四)保留的核准事项
1.测绘资格证书的年检,测绘工作证
省交通厅
一、减少(含降级)的事项
(一)取消的审批事项
1.交通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三、四级资质
2.交通部门统计调查事项
3.水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在外省设立分支机构
4.国际海运企业变更经营范围
5.设置水上寄泊站
(二)下放的审批事项
1.营业性港埠业务经营许可证发放
2.省内市际运输的水运业户增减运力、变更经营范围以及个体(联户)船舶经营省际、省内地(市)间运输业务
3.船舶报停停缴航养费
4.在航道及岸坡挖取砂石、开采砂金、堆放材料,以及在通航河流上设置专用标志
5.与通航有关的营业性疏浚、清障、打捞作业,其疏浚、清障的范围和疏浚物的弃置地点
6.船舶载运危险货物
7.内河船舶登记
8.内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核发
9.临时占用苏南运河航道进行装卸作业
10.在五级以下航道上设置网簖
(三)改为核准的审批事项
1.公路、水运工程二(乙)级以下施工企业资信登记
2.省管交通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结果、工程开工报告,以及竣工验收
3.二级公路以下或小型水运基本建设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
4.交通建设工程监理单位资信登记、交通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监理以及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工地试验室合格证发放
5.汽车客运二级站站级评定
6.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许可
7.船员培训单位资质认可、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发证、乡镇船厂生产技术条件认可、船舶电焊工考试发证,以及一、二等内河船员考试发证
8.省级以下公路行政等级
(四)改为备案的审批事项
1.部分交通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发放
(五)取消的核准事项
1.车购费免征
(六)下放的核准事项
1.由省交通厅和交通部审批的水路运输企业、个体(联户)船舶以及国际海运、国际船舶代理、国际集装箱运输企业、海上国际集装箱中转站、货运站、装卸企业等的《许可证》、《船舶营运证》
二、保留的事项
(一)保留的审批事项
1.省管交通建设重点工程施工
2.交通建设工程监理单位丙级资质,交通建设工程试验室乙、丙级资质和公路工程工地试验检测机构临时资质以及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资质
3.高速公路客运班车、省、市际客货运输线路、四类大型物件运输业户开业审批及有关证件发放,以及跨市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