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防震减灾规划的通知
(豫政[2001]1号 二00一年一月十七日)
《河南省防震减灾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防震减灾规划
一、总论
地震是一种突发性的自然灾害,它能在很短的时间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的经济损失。我国是世界上地震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江泽民总书记指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和全局的角度做好防震减灾工作,坚持经济建设同减灾一起抓的指导思想。全国人大制定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依法规范全国的防震减灾工作。
河南省是地震灾害比较严重的省份,历史上曾发生6~6.5级地震7次,近年来3~4级地震活动不断增强,地震形势严峻,防震减灾任务繁重。为此,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河南省实施〈防震减灾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全省防震减灾现状,制定《河南省防震减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保障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是省政府全面统一部署全省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从讲政治的高度和全局的角度及全省防震减灾事业长远发展的需要提出的战略性蓝图,是各级政府依法加强领导,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及《河南省实施〈防震减灾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防震减灾工作的总框架,是21世纪前20年全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奋斗目标。
本《规划》由各级政府分阶段组织实施。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经济建设同减灾一起抓”的指导思想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防震减灾工作方针,坚定不移地走综合防御减灾的道路。
(二)按照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及河南省国民经济跨世纪发展战略的要求,坚持经济建设同减灾一起抓,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