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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茶叶产业的意见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茶叶产业的意见
 (云政发〔2001〕12号)


各州、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加快绿色经济强省的建设,推进云南茶叶产业化进程,加快云南茶叶的发展,现就发展云南茶叶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抓住机遇,坚定信心,稳步发展云南茶叶产业
  我省具有发展茶叶产业的有利条件,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和我国茶叶发展由中东部地区向西部地区的转移,给我省茶叶产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历史性发展机遇。茶叶是我省贫困地区的传统、骨干经济作物。茶叶的发展,对我省经济发展,特别是边疆民族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有着其他作物和产业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各级政府必须提高茶叶产业在全省经济发展中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给茶叶产业发展带来的机遇,坚持“稳定、改造、提高、增效”的发展方针,把发展茶叶产业作为建设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大省和生物资源创新产业中的重要产业,加强领导,加快发展,把茶叶产业培育成我省的区域性优势经济支柱产业。
  二、建立、健全茶叶产业管理机构,加强茶叶行业的管理工作
  为加强对茶叶产业的领导,省人民政府决定,全省茶叶行业的管理工作由省经贸委负责;全省茶叶的种植,良种繁育,茶叶技术推广和茶叶初制所建设工作,由省农业厅负责;省茶业协会要充分发挥社团桥梁与纽带及中介组织的作用,协助政府和省主管部门做好茶叶行业协调、服务工作,为政府部门决策当好参谋。省经贸委、省农业厅和省茶业协会要加强合作,密切配合,做好全省茶叶产业的发展工作。各主产茶地、州市和重点产茶县,要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明确茶叶产业的管理部门,切实加强茶叶行业的管理工作,促进茶叶产业的发展。
  三、加强生态有机茶园建设,实施名优茶工程
  省政府决定,“十五”期间,省财政每年投资600万元,在全省茶叶主产县选定绿春、思茅、澜沧、景谷、景洪、腾冲、昌宁、龙陵、梁河、凤庆、临沧、耿马等12个县市,建设2万亩无性系生态有机示范茶园,辐射带动周围地区建设10万亩生态有机茶园,生产无公害,优质名牌茶叶。到2005年,全省无性系茶园面积达到50万亩,优质、高产茶园有较大幅度增长,全省茶叶单产达到50公斤以上。
  “十五”期间,在全省实施名优茶工程。省政府决定,省财政每年安排投资300万元,重点扶持基础较好,产品质量好,有一定批量和市场占有率的名优茶产品。重点扶持名优茶产品的开发和市场开拓,树立品牌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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