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此次发票改革调整内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望各区(县)局、各分局采取有力措施和多种方式,切实做好宣传和辅导工作,以保证发票改革方案的顺利实施。
5、本通知下发前,市局下发的凡与本通知相抵触的文件一律废止,改按本通知执行。
附件:《北京市服务业专用发票》式样。
《北京市服务业定额发票》式样。
《北京市公路货物运输专用发票》式样。
《北京市客货运输定额发票》式样。
2000年12月19日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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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服务业专用发票 │
此│ -----------(2001)No.0000000 │
发│ 发票联 京地税 乙1 ├─┐
票│ │ │
X系│ 支票号_______ │一│
X北│ ┌────┬──┬──┬──┬───────┬──┐ │、│
印京│ │服务项目│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人民币)│ │二│存├─┐
地│ │ │ │ │ ├───────┤备注│、│根│三│
方│ │ │ │ │ │ │ │付│联│、│
税│ ├────┼──┼──┼──┼───────┼──┤款│ │记│
务│ │ │ │ │ │ │ │方│ │帐│
局│ ├────┼──┼──┼──┼───────┤ │收│ │联│
印│ │ │ │ │ │ │ │执│ │ │
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人民币金额合计(小写) │ │ │ │ │
│ ├─────────────────────┤ │ │ │ │
│ │人民币金额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 │ │ │
│ │角 分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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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款单位(盖章有效) 开票人: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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