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政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欠措施,大力清收欠税,充分发挥政府统一指挥下的财政、税务、银行等部门清理欠税联系会议制度的作用,对欠税大户建立清欠责任制,集中力量实施清欠。年终各地应力争将欠税余额控制在今年年初余额之内。
二、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重点支出需要
继续按照“调整结构、确保重点、压缩一般、强化管理”的要求,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按照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要求,大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确保重点支出。对现有各种专项支出进行全面清理,该调整的要调整,该压缩的要压缩。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按时足额发放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的通知》(川办发〔2000〕108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实施财政直接支付工资改革的通知》(川财行〔2000〕74号)的规定,积极筹措资金确保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离退休费按时足额发放。年终前,财政应负担的工资和离退休费一律不得拖欠,对继续出现拖欠工资的地方,省政府将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停拨各种专项补助。同时,要安排好确保社会稳定、支持科教兴川、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等所需的财政资金。对年度预算确定的包括农业、基建等生产性支出,也要合理调度资金,加快生产性支出的拨付进度,支持重点项目的实施。
各地、各部门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发〔1997〕13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移浪费行为若干规定的有关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委办〔1997〕66号)的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和勤俭办事的思想,切实加强对会议费、交通费、通讯费、接待费、出国费用的管理的控制,拒拨那些无实际内容的会议、节庆活动经费,不得由财政出钱新建楼堂馆所和超标准装修办公楼。严禁行政事业单位借机构改革之机乱分钱物,突击花钱。
三、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逐步建立政府综合财政预算,增强政府可支配财力的调控力度
在对预算外资金清理检查的基础上,各地、各部门必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清理归并单位预算外资金帐户,严格进行收支两条线和财政专户管理,积极推行行政事业收费银行代收制度改革。要对部门、单位的预算外资金结构进行调整,并逐步统一纳入政府可支配财力范围。在当前的特殊情况下,专项用于解决事前改革、稳定大局的急难事项,或用于抵顶部分预算内拨款,并逐步将预算外资金纳入政府综合预算管理。
四、加大财税监督检查力度,纠正预算执行中的违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