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000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川办发〔2000〕138号)
为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新阶段的需要,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经营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领导
完善土地承包、减轻农民负担、管好农村财务和农村集体资产、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等热点问题,涉及到千家万户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的农村政策的落实,稍有疏忽和不慎,就会影响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是党的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各地要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政策,保护农民合法权益,调动农民积极性,化解各种矛盾,确保农村社会稳定的高度,把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完善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体系。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00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中发〔2000〕3号)的要求,建立健全有权威的工作机构和经常性的工作制度,强化农经人员培训,努力造就一支熟悉农村政策、热心为群众办事的专职队伍,提高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水平。
二、加强土地承包规范管理,确保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
目前,全省范围内的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已基本完成。要围绕加快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法制化建设,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着重做好三项工作:一是继续抓好延长土地承包期的后续完善工作,妥善处理遗留问题,消除影响稳定的各种隐患。二是建立健全规范的管理制度,以承包合同管理、土地承包费管理、机动地管理为重点,加强规范化管理,指导合同签订,建立合同档案,及时调处纠纷,组织合同兑现,切实维护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三是积极探索和逐步形成农村承包土地的流转机制,积极引导,加强管理,确保流转规范有序。同时,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的承包经营权。
三、加强村社集体财务管理,实行村务公开
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是农村经营管理的基础工作,是维护农民合法利益,加强村社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中办发〔1998〕9号)和农业部、监察部颁发的《
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提高财会人员素质,全面推动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工作。要认真搞好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与农民负担情况监测、农村经济统计、农产品成本核算、农村物价调查等项基础工作。要通过加强数据分析,完善处理手段,及时、准确地反映农村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对农村经济运行态势的监测和预警、预报。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搞好收支核算,定期公布帐目,加强民主监督,促进村务公开。对财务混乱,群众反映强烈的乡村,要派专人帮助清理整顿。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