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打破行政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界限,逐步实现卫生工作的全行业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要转变职能和管理方式,实行政事分开,制定和实施区域卫生规划,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等多种手段对各类医疗机构和医疗市场实行全行业管理。改革卫生监督执法体制,逐步完善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将县及县以上卫生监督职能相对集中,组建卫生监督机构,实施综合监督执法,用2-3年时间,在全省建立健全卫生监督执法体系,依法行使卫生行政监督职责。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强化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要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健全医疗服务技术规范。要重点抓好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的准入管理。加强检查监督,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等各种违法行为,净化医疗服务市场,建立规范的市场秩序。
六、抓紧实施医疗机构分类管理。争取在2000年底以前,完成对投资渠道、经营性质、功能任务明确的医疗机构的分类和重新登记注册,其他医疗机构在2001年7月前基本完成。此项工作由市州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具体实施。在实施中要坚持区域卫生规划,对现有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可适当压缩,引导其转为其他多种类型的医疗机构。不同类型的医疗机构实行不同的财政、税收、物价政策。
七、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实现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各市州要按照《四川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结合实际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卫生资源供大于求的地区,要重点调整和盘活资源存量,并逐渐减少公立医疗机构的数量。对医疗服务量长期不足的公立医疗机构和过多的床位,应予以撤并和核减,或向社区卫生服务、老年护理、康复等新兴的服务项目转移,采取各种措施引导富余人员向资源不足的地区和领域流动。积极引导营利性医疗机械调整服务结构,适应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卫生资源不足的地区,要鼓励多种形式办医,并注意合理配置卫生资源,避免重复建设。位于城市的企业医疗机构要通过多种方式分离,逐步纳入城镇医疗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医院集团化发展的路子。鼓励和支持以优势医院为核心,采取多种形式组建医疗服务集团,通过以大带小,扩展名牌效应,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省级医疗单位,成都、绵阳等城市要率先进行探索。其他有条件的地区也应开展此项工作。
八、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省基本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设区的城市应全面开展这项工作,其他县(市)政府所在城镇也要逐步推进。各级政府要把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发挥街道办事处的作用。在区域卫生规划的指导下,以调整利用现有卫生资源,盘活存量为重要途径,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启动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引导公立基层医疗机构进行结构和功能改造,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换,全面加强预防、医疗、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健康教育等社区卫生服务功能;鼓励多方投资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符合条件的各类基层医疗机构都可申请承担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并可申请医疗保险定点;加强全科医生的培养,充实社区卫生服务骨干队伍,建立社区居民与医生的联系网络,使居民享受到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在社区卫生服务组织与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之间建立规范的双向转诊制度,逐步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组织、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和专科医院合理分工的城市医疗服务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