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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中国华融、长城、东方、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合肥办事处关于维护国有金融债权,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促进全省经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中国
 华融、长城、东方、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合肥办事处
 关于维护国有金融债权,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
 促进全省经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皖政办〔2000〕103号)


各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合肥办事处、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合肥办事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合肥办事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合肥办事处《关于维护国有金融债权,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促进全省经济发展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中央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推进国有商业银行和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最大限度地保全国有资产、减少损失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合肥办事处的工作,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国有金融债权,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及时帮助解决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合肥办事处在资产维权、保全及经营、处置中遇到的问题,为各办事处的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合肥办事处要充分发挥专业化优势,运用特有的运作手段,搞好国有资产的管理和运营,为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鉴于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合肥办事处不在各市(地)设立分支机构,请各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明确一位分管市长、专员负责联系、协调相关工作,并确定一个部门具体承办有关工作。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关于维护国有金融债权,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工作,促进全省经济发展的意见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合肥办事处、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合肥办事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合肥办事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合肥办事处 二000年十二月十四日)

  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依法处置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金融改革、整顿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的统一部署,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于1999年先后组建成立。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主要任务是分别收购、管理和处置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以下简称“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以最大限度地保全资产、减少损失为主要经营目标。业务范围包括:债务追偿,资产租赁与置换、转让与销售,债务重组,企业重组,债权转股权及阶段性持股,发行金融债券,向金融机构借款,资产及项目评估,财务及法律咨询与顾问,资产管理范围内公司的上市推荐和股票、债券的承销等。
  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安徽省分别设立了合肥办事处。各办事处是总公司派出的非法人机构,与国有商业银行省级分行同等级别,实行系统垂直领导和管理,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实行业务部门业务指导、项目组分片管理处置的运作方式。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合肥办事处成立以来,在安徽省委、省政府及有关方面的重视、支持和配合下,各项工作进展较为顺利。截至2000年10月末,共完成了对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省分行及国家开发银行合肥分行的1.13万户、444.5亿元不良贷款收购工作;积极推进债转股工作,安徽省23家债转股企业(转股额为140.5亿元)中已有19家签订了债转股协议(转股额达127.2亿元);着手对收购的资产完善有关法律手续,在逐户摸底的基础上进行维权和保全;对收购的资产进行统计、分析和评估,先易后难地处置了部分不良资产。通过这些工作,不仅有效地防范和化解了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而且也改善了部分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深化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为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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