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奖
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和企业经营人才的决定
(皖政〔2000〕46号)
各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全省广大科技人员和企业经营人员,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和科教兴国方略,凝心聚力,团结拼搏,在科技创新和企业改革与发展中取得了重大成绩,对促进我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为表彰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和企业经营人才,弘扬他们的先进思想和模范事迹,进一步调动全省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创造性,省政府决定:
一、授予凌忠社等六位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贡献奖”金质奖章和安徽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授予毛忠烈等十二位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贡献奖”银质奖章和安徽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奖给“叉车柔性制造技术的研究与应用,BCD-245W型保鲜冷藏冷冻箱,5ST15Y1、5SG31Y43、5SG52Y43、2SG51Y43液晶光阀光导纤维显示管系列,HFC6700系列客车专用底盘,注射用重组干扰素a2b工业化生产研究,安徽省水稻旱育稀植引进、创新和配套技术的研究与应用”等六个科技项目各20万元资金,用于奖励以上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
二、授予张海银等十八位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经营人才“贡献奖”金质奖章和安徽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每人奖金5万元。
省政府号召全省广大人民群众向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和企业经营人才学习,崇尚科学,积极探索,扎实苦干,奋勇争先,艰苦创业,锐意进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中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为实现我省加快发展、富民强省的跨世纪目标而努力奋斗。
附:1、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名单
2、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经营人才名单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000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一: 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