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力发展教育事业。积极发展高中和高中段以上的教育,抓紧制定鼓励社会力量办学的具体办法,增加教育消费。合理核定教育成本,规范学校收费标准,控制学杂费的过快上涨。
(四)积极创造条件,推动住房和轿车消费。继续执行房改政策,积极改善小区环境,吸引居民购房。进一步加大个人信贷,推进信贷消费,引导居民转变消费观念。
(五)继续加强农村道路、供电、供水、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改善消费环境。
六、全力推进“一号工程”,加快建设文化大市
根据“一号工程,一路绿灯,特事特办,合规合法”的方针,进一步加快科技园区和高教园区的建设。做好人才培养和引进。落实全市文化工作会议的精神,加强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按照高档次、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以三江文化长廊为重点,规划建设一批社会性文化设施。创新文化发展机制,推进报业、广电、出版发行集团的重组,要明确资金导向,对于“一号工程”和文化基础设施要予以重点保证。
七、继续推进以国有企业改革为核心的综合配套改革
进一步加快国有集体企业改革,抓住当前经济形势回升的有利时机,落实已经出台的各项改革政策。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落实责任,尽快全面完成国有集体企业的改制任务。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依法强制推进养老等社会保险覆盖面。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好《
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明年1月1日如期实施。积极稳妥地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加强分类指导、加快非经营性资产向经营性资产的转化。认真做好市级机构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
八、着力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一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彻底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于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坚持做到面上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对不合规定的要限期整改,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二要继续开展投资环境的整治,进一步巩固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对已经设立的“五个中心”要组织“回头看”,改进办法,提高效率、改善服务,进一步强化规范和监管。三是继续大力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改善居民区的生活环境,进一步改善城市形象,争取年内基本达到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各项主要指标。四是继续抓好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工作,确保社会稳定。要绝对保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失业救济金和最低生活保障费及时足额发放,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下岗职工重新上岗能力,千方百计创造适合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岗位,办好劳动力市场,为下岗职工提供就业指导、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