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在金融、保险、法律、劳动用工、咨询、设计、广告宣传等社会服务方面,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企业同等对待,按相同标准收取费用。
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司法局、劳动局、工商局等。
24.在我市投资的外商,在甬住宿、就餐、购置物业、看病就诊、子女就学、购买车船票和旅游景点的门票,其待遇与我市居民一视同仁,收取费用按同一标准执行。
责任单位:市物价局、教委、旅游局、卫生局。
三、口岸把关服务
25.强化口岸查验功能。坚持船舶检查例会制度,每周一次工作碰头会,每季召开一次例会,检查、研究、总结、解决日常船舶检查工作中各项事宜和出现的问题。对符合电讯检疫条件的且按规定申报的国际航行船舶,实施电讯检疫。坚持口岸季度业务例会制度,广泛听取船东、货主,特别是外商投资企业在通关环节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巩固和加强北仑口岸出入境外贸船舶、货物的联合通关“一条龙”服务制度。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加大国际集装箱运输的现场协调力度,确保口岸高效、畅通。
责任单位:市政府口岸办。
26.改善空港口岸通关环境。民航宁波站要在国际厅设立旅客导乘台,加强航班的预报,及时通报不正常航班情况,并24小时接受旅客的多种方式咨询。海关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实行进出口货物通关预约制度,提高通关效率,保证货运畅通。
责任单位:市口岸办、民航宁波站、宁波海关、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宁波机场边防检查站。
27.外商投资企业办理海关注册登记时,凡提交文件合法、齐全、有效且符合海关规定的,海关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和减免税手续时,凡提交的文件合法、齐全、有效且符合海关规定的,海关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责任单位:宁波海关。
28.对新批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注册登记,凡有效文件齐备的,做到随到随受理:对进口货物的检验检疫及鉴定业务,实施“六个一次”,即“一次报检、一次计收费、一次取制样、一次检验检疫、一次卫生除害处理、一次出证放行”,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积极推荐食品出口企业对外注册,帮助企业实施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工作;办理普惠制产地签证,要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尽快对外商投资企业开通产地证、出入境货物的电子报检系统,切实方便企业。
责任单位: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9.加快机场建设,加强机场交通管理,坚决杜绝出租车拒载现象,提高服务质量,方便外商进出我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