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11月26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1日)宣布失效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深化技工学校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意见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0〕56号 二000年九月六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化技工学校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化技工学校
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
(二000年八月二日)
为提高我市劳动者素质,加快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共天津市委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和劳动保障部《
关于加快技工学校改革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10号)精神,现就进一步深化技工学校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求为导向,在创新中求发展,把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发展能力、创新和创业能力作为工作重点,加强技工学校与其他各类教育的相互衔接和沟通,为技能人才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
(二)力争用3至5年的时间,把我市技工学校建成以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集职业需求预测、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指导、职业介绍为一体的综合性职业技能开发基地。
二、加快调整步伐,促进技工学校的改革和发展
(一)加大办学体制改革和创新力度,逐步创造条件向社会化、市场化办学方向发展。积极支持社会各方面力量举办技工学校,探索国有民办、民办公助、股份合作等多种办学形式。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投资开办技工学校,也可采取参资入股或买断产权等方式对现有技工学校改制,大力推进中外合作办学,形成多种体制互为补充、互为促进的办学格局。
(二)以优化产业结构为导向,合理调整学校布局。通过合并、挂靠、联办、划转等形式,实现技工学校教育资源的优化。经过2至3年的努力,将技工学校数量调整到80至90所,使技工学校在规模上得到较大发展,结构上更加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