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认定
依据:《原国家科委、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4.在境内举办国际科技会议及展览会
依据:《科技部、
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内国际科技会议及展览会管理的通知〉》
5.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依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6.中央驻津科研院所、市属科研院所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本市科技企业科技收入免征营业税、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科研单位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市政府关于发布〈天律市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7.市科技成果鉴定
依据:原国家科委发布的《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
8.国家秘密技术项目密级
依据:原国家科委、国家保密局发布的《科学技术保密规定》
9.非银行卡(含IC卡)应用项立项
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集成电路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10.科研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变更
依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科研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审批事项的通知〉》
市海洋局
(一)审批事项(3项)
1.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的管理
依据:国家海洋局发布的《
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实施办法》
2.在海洋自然保护区从事涉及保护对象活动
依据:《国家海洋局发布〈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的通知》,市政府发布的《
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3.与外方签署涉及海洋自然保护区协议
依据:《国家海洋局发布〈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的通知》,市政府发布的《
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二)核准事项(5项)
1.海域使用管理
依据:市政府发布的《
天津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
2.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3.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4.海洋石油平台勘探开发管理
依据:国家海洋局发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5.海洋倾废管理
依据:国家海洋局发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市教育委员会
(一)审批事项(14项)
1.来华留学生:JW202表
依据:原国家教委发布的《关于使用1997年新印制的“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的通知》
2.高等职业学校、民办高校的设置和调整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普通高校设置暂行条例》,教育部发布的《民办高校设置暂行规定》
3.普通中专、成人高校、成人中专学小窗专业设置与调整
依据:原国家教委发布的《关于印发〈
关于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的原则意见〉的通知》、《
成人高等学校设置的暂行规定》
4.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许可证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暂行条例》
5.普通高校教学、科研等组织机构设置
依据:原国家教委发布的《关于对普通高等学校机构设置的意见》
6.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
社会力量办学条例》
7.市属高校自筹500万元以下基本建设扩建项目的立项及扩初设计
依据:市政府发布的《
天津市提高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效率的若干规定》
8.教委系统科研成果鉴定
依据:原国家科委发布的《关于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管理的规定》
9.高等学校新增建的学生宿舍及其他后勤服务设施
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意见的通知》
10.普通高校招收和培养香港、澳门地区及台湾省学生
依据:教育部、国务院台办、国务院港澳台办、
公安部发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暂行规定》
11.聘请外籍专家、外籍教师任教
依据:原国家教委、国家外专局发布的《高等学校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和外籍老师的规定》
12.具有举办函授教育资格的普通高校在津设立函授站(或分校)
依据:教育部发布的《关于高等学校以函授、夜大学方式举办本科教育的意见》
13.教师资格认定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
教师资格条例》,原国家教委发布的《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办法》
14.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班
依据:原国家教委、国家
人事部发布的《关于成人高等教育试行〈专业证书〉制度的若干规定》
(二)核准事项(13项)
1.自费出国留学资格(JW109表)
依据:教育部发布的《
关于自费出国留学有关问题的通知》
2.因公出国留学人员护照审批表(JW108表)
依据:教育部、公安部、外交部发布的《关于公民出国留学持用因私普通护照的通知》
3.成人学士学位
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土学位暂行规定》
4.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
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的意见》、《天津市成人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的意见》、《天津市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的意见》
5.设置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中外合作办学
依据:原国家教委发布的《
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
6.教育系统内人员调动、核定高校编制
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
教育部发布的《关于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7.普通高校科级干部职数
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关于确定国家机关部分行政职务的实施意见》
8.普通大中专毕业生资格
依据:原国家教委发布的《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
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
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教育部发布的《
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暂行条例》
9.教育系统社会团体成立、变更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10.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资格
依据:教育部、公安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
11.台湾人士和民间机构在大陆捐资助学和合作办学
依据:原国家教委、国务院台办发布的《关于台湾人士和民间机构在大陆捐资助学和合作办学有关问题的通知》
12.教育系统各类人员出国(境)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出国人员审查暂行规定》
13.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标准
依据:教育部发布的《关于2000年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一)审批事项(9项)
1.外派劳务项目立项
依据:《外经贸部关于下放劳务项目审批权限有关事宜的通知》
2.在津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
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在我国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加强管理的通知》
3.外国及台港澳企业设立驻津代表机构
依据:外经贸部发布的《关于审批和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实施细则》
4.经贸团组因公出国
依据:《天津市委办公厅关于调整派遣临时出国人员和邀请外国人员来华审批权限的实施细则》
5.进出口商品配额、许可证
依据:《外经贸部关于调整一般配额商品、特定商品目录及有关进口管理问题的通知》,《外经贸部关于调整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和发证机关的通知》
6.外派劳务出国
依据:《外经贸部
关于办理外派劳务人员出国手续的暂行规定》
7.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合同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
8.加工贸易业务
依据:《外经贸部关于印发〈
加工贸易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9.外商投资企业项目合同、章程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二)核准事项(10项)
1.进口机电产品维修站
依据:外经贸部发布的《
关于开展进口机电仪产品维修、技术服务及零配件寄售业务的管理规定》
2.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经营权
依据:外经贸部发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
3.对外承包劳务经营权
依据:《外经贸部关于调整企业申请对外承包经营权的资格条件及加强后期管理等问题的通知》
4.国有、集体生产企业、科研院所自营进出口权
依据:《外经贸部关于对国有、集体生产企业实行自营进出口登记制的通知》
5.登记制以外的各类外贸经营权、进出口经营权
依据:外经贸部发布的《关于
赋予私营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自营进出口权的暂行规定》,《外经贸部关于调整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权的条件及加强后期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6.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
依据:《
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
7.境外带料加工装配项目
依据:《外经贸部
关于境外带料加工装配项目申报程序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8.我市邀请外国经贸人员来华
依据:《外交部关于改进签证通知办法、简化签证手续的通知》
9.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主办资格
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在我国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加强管理的通知》
10.设立境外贸易公司和贸易代表处
依据:《外经贸部
关于设立境外贸易公司和贸易代表处的暂行规定》
市商业委员会
(一)审批事项(4项)
1.设立拍卖企业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2.酒类生产和销售(批发零售)许可
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天津市酒类专卖管理办法》
3.批发市场的组建
依据:市政府发布的《
天津市批发市场管理办法》
4.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二)核准事项(3项)
1.化肥经营企业资格
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化肥流通体制的通知》
2.大型商业设施建设项目
依据:《市政府批转关于加强我市大中型商业设施项目审批管理意见的通知》
3.天津商品交易会
依据:《市政府批转天津市商品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市交通委员会
(一)审批事项(1项)
港口国际集装箱装卸企业、海上国际集装箱内陆中转站、货运站设立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
(二)核准事项(7项)
1.组建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企业
依据:交通部、铁道部发布的《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管理规则》
2.国际船舶代理企业经营许可
依据:交通部发布的《
国际船舶代理管理规定》
3.外国水路运输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设立及变更
依据:交通部发布的《外国水路运输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管理办法》
4.海员证批件
依据:《交通部关于授权和公布出具办理海员证批件的审批机构及审批权限的通知》
5.组建国际海运船舶公司
依据:《交通部对从事国际海运船舶公司的暂行管理办法》
6.国际集装箱航运企业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
7.联运企业的组建
依据:市政府发布的《
天津市联运行业管理规定》
市政府口岸管理委员会
(一)审批事项(1项)
口岸外贸仓储业经营许可
依据:《天津口岸外贸仓储业管理暂行办法》
(二)核准事项(1项)
天津二类口岸对外开放(或关闭)
依据:《
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若干规定》
市政府农业办公室
(一)审批事项(4项)
1.饲料产品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