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为改善我省
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开放服务的实施办法
(2000年11月23日)
一、凡云南省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需从国外引进的设备实行优先检验检疫,“全天候、无假日”服务的预约工作制度。
二、实行电话和传真报检,并尽快实现EDI电子远程报检,方便企业办理相关出入检验检疫手续。企业报检后保证在半小时内将报检信息传递到有关部门,特殊情况,随报随送。
三、对进出口鲜活、易腐商品及松茸等需要随到随检及时通关的特殊商品,相关业务部门可直接受理报检和签证通关,以减少工作环节,提高通关速度。
四、对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允许先通关、后实施检验检疫。
五、检验检疫结果出来后,只需通关单和换证凭单的,保证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需要相关证书的,保证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对一般原产地证和普惠制的签证做到随报随签。
七、对申请办理原产地证和普惠制注册登记证的,保证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实行亮证收费制度,在各个收费工作点公布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项目和标准,增加收费透明度,防止乱收费。
九、在各出入境口岸设置公告栏,印发宣传品和通过各种新闻媒体,采用不同的宣传形式,将检验检疫工作程序、检验检疫法规公告于众。
十、对从云南边境口岸出入境旅游团队的检验检疫,由原来的个人申报改为专人负责团队集体申报。
十一、对邀请来滇访问的嘉宾,凭省委、省政府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给予免验礼遇或优先办理检验检疫手续。在举办大型国际活动时,根据情况设立专用通道。
十二、旅客入境办理检验检疫申报手续时,申明卡的审核时间每个人不超过1分钟,办理交通工具出入境手续不超过5分钟。
十三、对国外捐赠救灾、助残、扶贫等特殊物资,特事特办,免收或少收检验检疫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