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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意见

  二、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突出特色,实现镇域经济可持续增长和跨越式发展
  发展镇域经济是小城镇建设的首要任务,也是小城镇繁荣和发展的基础。要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关键是要发挥优势,突出特色,走出自己的经济发展路子。要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为依托,逐步形成以商贸流通、旅游开发、市场建设、农副产品加工等为主的小城镇建设的支撑点,
  把小城镇建设与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和乡镇企业结合起来。创造良好条件,鼓励农民和外出务工人员进镇经商办企业,为农村劳动力提供新的就业空间和门路。要抓住国有企业战略改组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机遇,吸引技术、资金、人才和相关产业向小城镇转移,壮大镇域经济实力。
  把小城镇建设与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经营结合起来。优化农产品质量,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农业区域布局,逐步构建起高效农业的产业体系。着力培育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把农民引向市场,增强农民的组织化和市场化程度,为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创造条件,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整体素质和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把小城镇建设与建立农村市场体系结合起来。要逐步提高市场建设水平,完善市场功能,把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联结起来,提高农业效益。
  三、深化改革,落实政策,为小城镇建设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放权让利,落实政策,搞好服务,支持小城镇发展。我省小城镇建设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省委、省政府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涉及到小城镇的规划布局、经济发展、户籍制度改革、建设用地、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措、经济和社会管理职能等方面。现在关键是狠抓落实。落实政策不能停留在一般号召上,要认认真真地解决试点中存在的问题。首先,各地要对近年来小城镇建设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清理,总结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逐项解决落实。对那些政策长期不落实的地方和部门,要采取措施,限期改正。其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中央和省上文件精神,结合西部大开发,研究制定一些更为优惠的扶持政策,支持小城镇建设。第三,要保证政令畅通,健全督促检查制度,确保政策落实。第四,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分阶段解决试点中的突出问题。在规划的编制、评审和审批过程中,要按照优质、高效、经济的要求,积极帮助和指导试点镇,尽快完成这一基础性工作。在建设用地的征用上,要进一步坚持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树立土地开发为小城镇建设服务的思想,不断探索小城镇土地保护与开发利用的新形式。对试点镇建设项目用地,既要坚持国家大政方针,又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有效措施,确保试点镇能够及时征地、用地,推动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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