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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进一步加强科技人才培养使用引进工作的意见

  (六)加大人才培养经费的投入。在我省重大工程项目、技术引进项目和重大技术攻关等项目投资中,人才培养经费要占一定的比例。省级各类用于科技人才培养的经费,每年要达到2000万元以上,重点支持高层次中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企业都要加大对人才培养经费的投入。
  三、创新机制,用好现有人才
  (七)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进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企业人事制度改革,打破地域、所有制、身份的界限,逐步用岗位管理替代身份管理。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逐步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人尽其才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科技人员勇于创新创业的管理制度。实行科研课题招标制度,建立课题组首席专家负责制,在高等院校的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设首席教授岗位,支持优秀人才通过竞争进入关键岗位。
  (八)建立和完善向优秀人才倾斜的分配机制。根据按岗位定酬、按任务定酬和按业绩定酬的精神,将科技人员的工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以及成果转化中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直接挂钩。鼓励实行协议工资、年薪制和技术、管理要素入股以及对有突出贡献人员奖励股权、期权等多元分配方式。对受聘为首席教授的待遇从优,年薪可不受现行工资制度限制,逐步形成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重要岗位倾斜、自主灵活的分配机制。继续贯彻《四川省技术成果作价出资人股暂行管理办法》,以高新技术成果向有限责任公司或非公司制企业出资入股的,高新技术成果的作价金额可达到公司或企业注册资本的35%,另有约定的除外。对出资入股的技术成果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可享有一定比例的股权或股权收益。对承担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下达的科研课题,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在保证研究课题质量的前提下,可按20%左右的比例提取科研经费,用于主要科研人员补助;对承担重大研究开发课题的首席专家,可在完成课题任务后,按照有关管理办法给予奖励。
  (九)改革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称)评聘办法。打破身份、所有制、地域、岗位、系列等限制,实行评聘分开,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化评审模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申报权交给个人,评审权赋予社会,聘任权还给单位,逐步取消专业技术职务的指标控制,由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国家和省确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自主设置岗位。
  (十)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激励机制。建立协调、多元的人才奖励体系。鼓励高新技术成果在我省产业化,对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重大贡献的给予重奖。支持企事业单位以多种形式重奖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继续完善“四川省科技进步奖”、“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四川创新人才奖”等奖项的评选办法,发挥党委、政府奖励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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