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快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努力增加有效仓容
中央已决定在已建成250亿公斤仓容的基础上,今年和明年再分别安排100亿公斤仓容的粮库建设。新建粮库主要安排在粮食主产区。各地要增强机遇意识,进一步加强对建库工作的领导。既要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努力加快工程进度,又要在今年内做好明年100亿公斤粮库建设的前期工作。要积极争取简易建仓贷款规模,逐步解决中直库以外的粮库仓容、场地严重不足的问题。具体贷款规模、贴息办法由农发行内蒙古分行会同自治区财政厅、粮食局另行下达。
五、进一步拓宽粮食购销渠道,搞活粮食流通
(一)进一步放宽入市收购条件,规范入市收购行为。自治区工商管理局要组织盟市、旗县工商管理部门,根据我区实际,尽快制定用粮企业、粮食经营企业入市收购列入和退出保护价收购范围的粮食以及用粮企业跨地区直接收购的有关政策。按照要求逐步建立起规范化的粮食市场准入制度。
(二)继续坚持农村集贸市场常年开放。农民通过集贸市场出售自产粮食不受数量限制。允许经旗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粮食经营企业、粮商(包括私营、个体粮食经营者)以及粮食生产企业到农村集贸市场和粮食批发市场购买和销售粮食。
六、积极促进粮食销售和出口,加快库存粮食轮换
(一)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粮食销售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转变营销观念,完善促销奖励政策和措施,采取积极有效的办法,扩大粮食销售。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充分利用国家允许新、旧粮等量对冲的政策,做好推陈储新和对库存高价位周转粮食的轮换工作。对轮换库存粮食的合理费用,要列入销售成本,但严禁低价亏本销售。要继续办好通辽粮油贸易洽谈会,为区内粮食购销企业扩大销售和订单农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
(二)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陈化粮处理工作。自治区财政厅、粮食局要抓紧制定陈化粮销售计划并认真落实处理陈化粮的差价补贴。各级粮食部门要按“公开拍卖、竞价交易、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原则,认真落实好陈化粮的销售工作。同时,各级粮食、财政、农发行要加强对陈化粮处理的监管工作。
(三)努力扩大粮食出口。今年,自治区对地方自营玉米出口仍维持1999年的补贴政策不变。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易货贸易、边境贸易等多种方式,向周边国家和地区出口粮食。各地要抓住机遇,及时协调解决出口玉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扩大玉米出口。外贸、商粮集团公司要加快结算进度,各级粮食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快出口玉米补贴拨付进度,出口企业和代理公司要严把质量差。同时,希望铁路、交通、港务部门继续给予大力支持,确保出口玉米任务的顺利完成。
七、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步伐,提高企业竞争力